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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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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834,719,3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436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831,92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14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794,6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2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3,043,3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1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7,016,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7,016,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4,712,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7,016,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7,016,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4,712,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7,016,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4,712,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864,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84,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等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864,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84,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816,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48,3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36,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94%;反对4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4%;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关于申请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816,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48,3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36,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94%;反对4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4%;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80,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84,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2%。

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7,016,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364,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4%;反对2,651,3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7%;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42%;反对2,651,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9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967,7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8,3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7,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1%;反对4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4%;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4,712,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8.《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4,712,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798,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6,3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8,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6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08%;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2,06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5%;反对2,651,3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6%;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42%;反对2,651,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9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4,712,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6,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坚鑫律师、杨斯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更名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640,000.00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725,192.45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731,914,807.55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7,032,57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14,882,23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结项。结合工程建设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会议同意公司终止“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并同意公司将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6,498,095.20元(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 收益从专户中划转至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并于近日办理完毕部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