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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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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此外,为构建产品生态,公司整合研发资源,基于时代的趋势,打造了基础设施平台一一智能物联平台。平台以边缘计算的灵活可控为核心,提升终端感知与执行能力,增强设备汇聚到平台的数据的有效性,逐步扩展平台的业务能力与指挥调度能力,构建以AIoT技术中台为核心的业务中台,实现信息化设备互联,统一设备接入标准和数据汇聚,为行业用户提供中心AI能力,最终形成由众多业务系统构建的万物智联生态。

(2)国产平台加速替换,从小众产品延伸到核心产品

近年来,随着国产科技公司的崛起,国产平台正在加速替换,从小众产品延伸到核心产品,这个趋势不仅标志着中国科技行业的崛起,也带来了很多机会和挑战。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推进国产化进程,在嵌入式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方面全面推行国产化战略,并持续提升产品的安全性。报告期内,公司多款产品已适配鸿蒙操作系统,部分产品已获取国家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兼容性证书。公司MVNTR团队《基于AI视频感知的智慧煤矿解决方案》项目参加昇腾AI创新大赛2022这一面向AI开发者打造的顶级赛事,斩获深圳赛区金奖,展现了公司在AI+行业创新的研发实力。公司以AIoT平台为基础,接入小众产品并延伸到核心产品,包括AI智能摄像机、AI智能终端、AI服务器等,不断丰富产品线,并在产品和技术上进行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以适应市场需求。

5.完成多项外延投资并购项目,完善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秉持协同主业、稳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新设的方式参股,或全资收购的方式完成了多项外延投资并购项目,拓宽业务发展渠道,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业务版图:

使用自有资金2,400万元投资(受让股权+增资)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纳米维景0.9554%的股权。通过与纳米维景的合作,积极布局医疗领域。报告期内,本次投资的工商变更工作已完成。

使用自有资金5,250万元,认购广东恒元创智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的份额。该产业基金重点关注于智能制造、智慧应用相关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光电、集成电路等先进技术、前沿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机会,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丰富的项目储备资源以及完善的风控体系,帮助公司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寻找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并正在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使用自有资金4,800万元,认购海南盛星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的份额。该合伙企业定向投资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认购该合伙企业份额,公司可快速切入卫星通讯领域,扩展资产增值机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已完成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3.1071%股权的受让工作,相关工商变更工作已办理完成。

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合计21,803.01万元收购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一方面解决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在深圳的场地问题,另一方面将消防机器人纳入公司产品体系,完善了公司机器人产品线,提升公司机器人业务的综合实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交接等工作已经完成。

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南京时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持有时识科技1.60%的股权,通过结合时识科技在类脑智能领域的先进技术,以及公司的整体解决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以期在多种智能场景中提供具备一定原创性、差异化的行业解决方案,提高我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中的整体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投资合同已签署,工商变更等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项目合作工作也在推进中。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磊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2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2023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玮、张雪莲、黄新及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黎秋霞、李胜、郭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45,582.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761,564,754.74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18,386.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66,733,938.3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041,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804,17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担保额度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在此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各家机构的额度以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与授信融资相关的申请、协议等文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审议的授信融资额度和授权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授信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同时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行业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进行修订,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圆整)”调整为“每人每年7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圆整)”。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曹玮、张雪莲、黄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目前,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董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组成,其中基本薪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资根据公司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的发放周期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冰、黄鑫、胡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对应收账款等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6万股不得解除限售;此外,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2.2112万股(不含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对上述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7.471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冰、黄鑫、胡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同时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其生效的前提是《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目前,公司所有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事项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回购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45,582.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761,564,754.74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18,386.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66,733,938.3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041,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804,17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81元,共计募集资金1,161,723,600.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96,630,195.6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5,093,404.34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333,404.3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研发实力、交付能力,满足客户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需求,强化公司在口岸智慧化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系公司持续研发及创新的项目,通过逐步扩充研发队伍、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能力,以持续保障公司技术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助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致力于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公司营销和技术支持水平,增强客户服务黏性,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3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含额度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担保对象(含额度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明细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视”)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胡刚

(5)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通讯信息设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弱电智能化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深圳盛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深圳盛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智能人”)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14日

(3)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A133-137室

(4)法定代表人:赖时伍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海南智能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海南智能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香港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盛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视”)

(2)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8日

(3)注册地点:香港荃湾柴湾角街66-82号金熊工业中心19/F楼AD座

(4)董事:官亚灵

(5)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

(6)经营性质:计算机图像算法、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电子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弱电智能化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集成、安装维护服务。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香港盛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香港盛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尔”)

(2)成立日期:1999年5月14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四道11号贝特尔大厦7楼

(4)法定代表人:黄鑫

(5)注册资本:2,001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智能消防机器人、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消防装备、智能消防器材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汽车销售;机器人和智能装备领域内的技术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智能消防机器人、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消防装备、智能消防器材及其配件的制造、维修;机动车停放服务。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贝特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贝特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业务,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如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5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406.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7%,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