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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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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83.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末,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7.0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28.04万元,合计2,083.4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2年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7.0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4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28.0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83.4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83.4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2022年度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刘玉龙、郑诗礼、邓超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回避表决。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因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剩余1名非关联监事,故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0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包原则上由公司净利润情况决定,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取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利润分享奖金两部分组成:

(1)基本年薪: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固定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7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30%,以其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为基础,充分体现与业绩贡献挂钩,年终一次性发放;

(2)利润分享奖金:结合公司经营效益,董事长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包的范围内,充分征询总经理意见,提出具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监事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适用期限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月份的津贴差额进行补发。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二)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

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③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至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琥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24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至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婷婷

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739.0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37.822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34.48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2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37.8228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125.3874万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相匹配,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6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