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2023-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8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48,558,810股变动至46,53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22%减少至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股东大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27,335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22%。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