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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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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86 公司简称:福龙马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若有)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2015年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是国内首家专注于环卫领域的主板上市公司。公司持续深耕布局城市服务领域,围绕人居环境治理产业,以科技引领企业发展,实现了作业机械化、装备智能化、城市智慧化的升级转变,构建了智能装备制造、环境产业生态运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全产业链体系,致力于用科技和创新打造美好人居环境。

公司是从事环卫装备研发制造销售和环卫服务运营的综合性环卫产业服务商。环卫装备业务主要是环卫清洁类装备、垃圾收转类装备、小型保洁类等环卫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动力来源涵盖传统汽柴油、清洁能源、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环卫服务运营主要是为政府单位和企业客户提供在特定期限及区域内的保洁、垃圾收运等一系列环境卫生服务和运营,并提供智慧环卫管理系统提高服务和运营效率。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环卫装备业务

公司不断研发改进、生产适用于我国城乡人居环境卫生的环卫装备,建立了覆盖全国各省区的销售网络,构筑了“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多样化销售模式和多层次销售渠道,目前仍以直销方式为主直接参与政府、企业的各种环卫装备采购的招标和询价。公司注重升级大营销环境下的服务品牌影响力,以客户体验为切入点,打造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位一体的综合式营销体系。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号召,全面推进各类新能源环卫装备的开发与拓展,致力于成为具有竞争优势的环境卫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公司现已形成较为全面的产品系列,可广泛满足城乡环卫清洁、垃圾收转等环卫作业需求,主要产品包含环卫清洁装备和垃圾收转装备共2大类36个系列,总计509款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2大类21个系列115款,氢燃料电池产品16款,清洁能源产品37款。具体情况如下:

图 福龙马环卫装备主要产品

2.环卫服务业务

公司主要参与各地政府环卫服务项目的招标和询价活动,中标后与当地政府或环卫主管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或者与企业客户签订承包协议,在特定期限及区域内提供城市空间管理、城市资源运营、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河道水域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收运、公厕运营管理、转运站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市政管养、公路养护、污水管网运维、餐厨垃圾处理、固废处置、生态共治巡查、病媒生物消杀与防治、物业管理和智慧环卫等环境卫生公共服务。

图 福龙马环卫服务作业内容生态圈

主要分为三个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单项目承包模式

环卫主管部门将单项(如道路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公厕运营与管理等)的环卫作业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中标环卫服务公司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由环卫服务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对合同约定的单项环卫作业内容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该模式中,政府是投资主体,企业是运营主体,作业经费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主管部门根据环卫服务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付费,项目规模一般3,000万元以下,服务期限一般1~3年。

(2)环卫服务一体化外包模式

政府通过整合环卫、园林、市政等涉及多部门的作业内容,形成一体化作业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与中标环卫服务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环卫服务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对合同约定的环卫服务内容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该模式中,环卫服务公司是投资和运营主体,作业经费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主管部门根据环卫服务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付费。与单项目承包模式的最大区别是作业内容的广泛性。随着市场化推进,该模式的招投标项目日益增多,项目规模一般3,000万元以上,服务周期一般3年一签,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项目多采用考核续签的方式。

(3)PPP模式

由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与获得资格审核的社会资本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组建项目公司。再由政府或有权授予特许经营的主管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确定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服务管理及维护项目设施。项目公司是投资和运营主体,作业经费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主管部门监督经营过程并根据项目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付费。该模式具有项目数量少、单体投资大、服务期限长、合同总金额大等特点,服务内容与环卫服务一体化项目相似甚至更广,项目规模一般1亿元以上,甚至达10亿元以上,服务期限一般10~30年。PPP模式减少了政府一次性投入,准入门槛高,对企业的资金、管理运营水平等方面要求高。

2022年度公司中标的环卫服务项目中单项目承包模式的数量占比上升,一体化外包模式的首年服务合同金额占比超45%。目前公司在履行环卫服务项目的经营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环卫装备制造行业发展情况

高质量建设优美生态宜居环境,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保证。国家将环境卫生规划纳入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提升环卫装备水平。根据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率分别达到30%、60%、80%,大体可将行业分为初级、基本、全面三个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政基础投入的增加,环卫保洁机械化率已显著提高。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各年统计数据(以下简称“《城乡年鉴》”)显示:2021年城市和县城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78.41%、76.25%,其中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的有29个省市自治区(含达到80%的17个省市自治区),县城达到60%的省市自治区有23个。2021年,我国城市与县城的道路清扫机械化清扫率合计约77.92%,向全面环卫装备阶段目标靠近。因经济发展水平与地域差异,不同省市自治区之间,不同地区的县城之间及同地区城市、县城之间的机械化清扫水平均还存在差异;除省会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地级市外,其他城市和县城距离实现全面环卫装备阶段还有些差距;广大农村地区因人居环境状况不平衡,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差距。

图 城市和县城历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机械化率水平

(数据来源: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受经济下行与财政支出短暂的放缓影响,政府采购降速,根据财政部数据统计: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万亿,同比增长6.10%,但列入刚性支出的节能环保及城乡社区支出分别为5,396亿元、19,415亿元,分别同比下降3.20%和0.20%。报告期内,全国环卫装备销量继续同比下降,根据“银保监会”的新车交强险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环卫车总销量82,185辆,同比减少20,607辆,下降20.05%,其中,环卫创新产品和中高端作业车型占环卫车总销量的41.67%,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总销量为34,247辆,同比减少8,462辆,减少19.81%。从细分品类看,环卫清洁类车辆销量43,423辆,同比减少9,457辆,下降17.88%,主要系绿化喷洒车、洒水车、多功能抑尘车、洗扫车等销量下降所致;垃圾收转类车辆销量38,762辆,同比减少11,150辆,下降22.34%,主要系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吸粪车、餐厨垃圾车等销量下降所致。

图 环卫装备行业历年上险数量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新车交强险统计数据)

报告期内,全国新能源环卫装备销量同比增长,销售区域覆盖面持续扩大。根据“银保监会”的新车交强险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新能源环卫车销量5,088台,同比增长23.89%,占我国环卫车总销量的6.19%,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新能源环卫装备销售区域覆盖面持续扩大,从示范城市向全国一二线城市推广,已覆盖全国170多个城市。

图 纯电动环卫装备历年上险数量占比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新车交强险统计数据)

2.环卫服务行业发展情况

以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3〕96号文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分水岭,我国环卫服务产业正式从政府行政职能主导管理阶段过渡到市场化推广发展阶段。从沿海一二线沿海城市推广至三四线城市、中西部地区及县城、村镇等,环保产业迎来高速发展的黄金发展期。市场化运营企业规模从中小型向大型的方向发展,一些综合实力强的企业从区域走向全国,参与全国范围内的环卫服务市场竞争。

虽然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节能环保及城乡社区支出并未增加,但得益于“环卫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城市大管家模式”的大力推广,根据“环境司南”不完全统计:2022年,我国共开标各类环卫服务类项目(含标段)20,124个,同比增长4.85%;新开标各类环卫服务类项目(含标段)的年化合同金额823亿元,同比增长14.94%;合同总金额2,510亿元,同比增长16.04%,均创历史新高。

图 环卫服务行业历年新签合同金额

(数据来源:“环境司南”不完全统计数据)

环卫服务市场化持续深化,呈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带动了环卫与市政服务融合、市政公用领域全面市场化进程,既出现了城市管家、城市综合管理、城市资源运营的一体化项目,也将市容管养、园林绿化、水域保洁、垃圾分类等细分领域进一步推向市场,城乡管理物业化趋势悄然形成;二是国有企业加速渗透和物业企业大规模进入角逐,互联网公司多元主体跨界入局,市场竞争加速白热化,采购主体也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入而产生变化,企业采购比例不断提升;三是随着竞争格局的改变,国有企业占据单体高金额项目比例持续增大;四是随着城市综合管理走向精细化、机械化、智能化、新能源化,项目以资本加持、运营品质、提质增效、科技赋能为核心的竞争壁垒日益强化。

3.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同属环境卫生事业,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受政府政策引导、人口规模扩大、城镇化进程加速、居民环卫意识增强、政府投入力度加大、环卫机械化率提高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1)政府政策引导

近年来,环境卫生服务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环境卫生服务行业提供了一个积极的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人口规模扩大且老龄化趋势日显

根据最新人口普查统计,我国的人口目前已经超过14亿人。由于需要清洁、收运、处理的垃圾总量与人口数量呈正相关关系,因此庞大的人口基数为环卫装备的市场需求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自然出生率持续下降,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适龄劳动人口减少及用工成本上升将加速行业机械化率,促使环卫装备智能化、人性化需求增加。

(3)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及美丽中国目标终将实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9.95%,2021年已提高至65.22%,比上年末提高0.77个百分点。未来,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等政策推动下,建设美丽乡村和美丽中国的目标终将实现,环卫服务需求和环卫装备需求得以进一步释放。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城市的规模、数量、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对城乡环境卫生的要求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清运总量不断增加,根据《城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及县城的生活垃圾清运量已经从2011年的23,138万吨增加到2021年的31,660万吨,累计增长36.83%,年均增长3.19%;城市及县城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由2011年的128,385台增长至2020年的407,576台,累计增长117.46%,年均增长12.24%。

(4)政府环境卫生投入力度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理念不断提高,政府积极推动环卫事业改革,提高环卫的机械化率,营造美好人居环境,促进了环卫机械装备行业的发展。根据《城乡年鉴》数据显示,国家对城市和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市容环境卫生投资的额度,已经由2011年的556.20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997亿元,年均增长6.01%。

(5)环卫机械化率持续提高

在人口老龄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提高的大背景下,且机械作业具有快速、高效、安全、环保等突出优势,“机械代人”是环境卫生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环卫装备需求将保持增长。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建设,等级公路的清洁卫生要保证安全,也必须配备环卫装备,因此也是影响环卫装备市场容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城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县城道路清扫面积分别从2013年的64.60亿平方米、19.76亿平方米增长到2021年的103.42亿平方米、29.95亿平方米,年均增长6.06%、5.34%,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从44.40%、31.70%提高到78.41%、76.25%。城市和县城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从2013年的41.50%提高到2020年的77.92%,接近全面环卫装备阶段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80亿元(合并口径,下同),同比下降10.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亿元,同比下降23.3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42亿元,较期初增长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80亿元,较期初增长5.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3-013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10:00在公司本部研发中心大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为年度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家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董事会提报的《公司2022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继续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核心关键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2年度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财政部及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

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要求。同意公司根据分配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考核结果、业绩贡献等因素,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09,342.40元向符合条件的6名核心关键人员进行分配。

3、本次公司2022年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3-014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755,539.32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1,059,547.34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189,105.63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870,441.71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13,096,924.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2,967,366.10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5,655,737股为基数计算,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5,333股后余额为415,430,404股,以此计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103,857,601.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8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最终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2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尤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3-016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为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打包贷款、保理(含供应链类)、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业务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如下: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以及与各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表所列的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对其在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2023年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3-020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规定,2022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该等方案也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联董事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回避了表决。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19-092)。

二、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一)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

根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点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激励基金仅在公司净利润为正时计提,计提公式为:业绩激励基金总额=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其中(1)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以净利润为基数,若当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减少时,仅按净利润0.5%的比例计提,若当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增加时,采用超额累积且分段计提的方式;(2)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以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采用超额累积且分段计提的方式。具体提取条件、比例和方式为:

公司提取的上一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的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当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当期不提取业绩激励基金:(1)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绩效目标完成度出现较大偏差等其他不满足激励计提条件。”

(二)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完成及核心关键人员业绩考核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61,868,480.36元,同比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母净利润341,896,501.62元下降了23.41%,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审核,公司2022年度未出现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层面达到计提的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计提的条件。

(三)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金额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归母净利润261,868,480.36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正但低于上一年度净利润,仅按净利润0.5%的比例计提业绩激励基金1,309,342.40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的计提条件。

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可计提合计1,309,342.40元,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5%。

(四)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提取的上一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计入上一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261,868,480.36元,提取业绩激励基金1,309,342.40元,税后归母净利润为260,755,539.32元。

三、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6名核心关键人员的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提出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预分配比例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提取的2022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将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提取并划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或受让公司股票。

四、本次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业绩激励基金将体现在2022年度税前费用中,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提取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发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提取2022年业绩激励基金的意见

1、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完成及核心关键人员业绩考核情况,公司拟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董事长张桂丰先生,董事、总经理张桂潮先生属于利害关系人,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公司2022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

六、监事会关于提取2022年业绩激励基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核心关键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2年度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财政部及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

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要求。同意公司根据分配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考核结果、业绩贡献等因素,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0.93万元向符合条件的6名核心关键人员进行分配。

3、本次公司2022年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3-021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6日和2019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实施,自2019年度始至2022年度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拟定,将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2022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总额为1,309,342.40元。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本次提取的2022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2022年度税前费用中。

二、股票来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况及分配份额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及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董事的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参与本次计划的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

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第四期参与人员共计6人,均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309,342.40元。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