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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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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澳汇鑫两年封闭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万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万份。

(3)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cind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自然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财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办理日相应顺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