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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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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版)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公司董秘办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查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备解释第16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备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 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 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15号、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会计准则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33393

传真:0571-87322905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17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郑建国、林云青、李志杰、何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市场化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注1】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991.16元

2、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 1,911.50元

3、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157,450.46元

4、陕西三原康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8,805.30元

5、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9,398.24元

6、辽宁康翔塑胶有限公司 11,663.72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2】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1、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计 5,000,000元

2、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预计 3,000,000元

3、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2,000,000元

4、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2,000,000元

5、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预计 8,000,000元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企业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宏业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林云青

注册资本:28,729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9年6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二)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郑市人民路东段与神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王俊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德清经济开发区双山路西

法定代表人:潘明正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9月27日至2059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管业制品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塑胶制品及模具、金属管道及金属管道接头、配件生产、销售,建材、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南环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学文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4年3月25日至2034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聚乙烯塑料硬管、聚丙烯塑料硬管、聚氯乙烯塑料硬管、塑料制管子接头、塑料制管子肘管、塑料制法兰、聚乙烯塑料板、片、聚丙烯酸酯类塑料板、片、塑料周转箱、钙塑瓦楞箱、塑料整理箱、塑料托盘、塑料门、塑料门框、门槛、塑料窗、塑料窗框、普通塑料食品罐、箱、盒、塑料卫生桶、接线盒、纯胶管、带附件金属合制橡胶管、橡胶板(片、带)的研发、制造、销售;塑料原料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升达路3号

法定代表人:林辉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6月6日至2037年6月5日

经营范围:模具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受林云青及其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林云青、林福云、李志杰、林福康、林云标任董事,林辉辉任董事长。

(六)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32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英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期限:2019年3月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维修,承办会展,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模具,办公用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国家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何英为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持有其100%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系终端客户,公司销售商品仅限于注塑机整机及其周边设备、零配件业务。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2023年度该项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与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仅限于提供各类服务及零配件销售业务。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2023年度该项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管件及建材的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因此需要使用较多的注塑机作为其生产设备,是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基于对公司的了解、产品品质的信任,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选择公司作为注塑机设备的供应商。该项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通过互联网技术,整合塑料机械行业零散的维修、保养、服务资源,向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共享平台,降低信息成本,提升服务市场整体效率。公司通过其平台,将会有助于提升公司服务团队的运营效率,在服务好原有客户群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和积累客户资源,也可能为公司主营产品注塑机带来一定的商业机会。该项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0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管、理财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委托理财金额: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3)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委托理财计划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逆回购、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私募净值产品、债券等。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管、理财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4.44%。

2、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1、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1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委托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保管,乙方为甲方建立票据实物代保管库和对应的电子信息池,并根据甲方的申请,为其提供托管、贴现、质押融资、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等服务。

2、目前合作银行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签订了《资产管家服务协议》、《资产管家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期限:2023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开展票据池相关业务。

票据托管业务:甲方与乙方签订票据池服务协议,乙方依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票据信息查询、管理,代为保管票据,并根据甲方的申请办理委托收款、提回等业务的行为。

票据质押业务:甲乙双方在签订票据池服务协议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将已处于托管状态的票据质押给乙方,形成总体担保额度,用于后续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信贷等融资业务的担保。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票据池”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债务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票据、信用证、保函等或有负债业务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含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利、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最高融资余额:质押的票据质押池中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乘以最高质押率(最高质押率:100%)并加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后所得的受本合同担保的最高融资额度;最高融资余额根据票据质押池内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减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余额的变动而不时变动。

截至目前,公司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只涉及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

3、实施额度、业务期限

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回笼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也经常采用开立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统一存入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质押开立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同时,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实现信息化统筹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内,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商业汇票质押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票据池的票据质押,向银行申请开立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因此,我们同意在《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3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本议案尚需提交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叶卫民:2022年,签署杭钢股份、泰瑞机器、杭电股份、百诚医药、祥源新材、圣诺生物和复核博敏电子、天健集团、世运电路、正和生态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祥源新材、杭电股份、奥普家居、泰瑞机器、杭钢股份、宋都股份和复核博敏电子、天健集团、世运电路、正和生态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宋都股份、杭电股份、爱朋医疗、杭钢股份和复核博敏电子、天健集团2019年度审计报告。

李锟:2022年,签署泰瑞机器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泰瑞机器、宋都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黄志恒: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奥康国际、三友联众、裕同科技、税友股份、吉华集团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收到相关处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收到相关处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五)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4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公司将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

1、期货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主要为热卷、螺纹钢等。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4、有效期: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可能存在因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公司建立《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生产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7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要求,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被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2023年3月30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控股股东杭州泰德瑞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郑建国先生出具的书面承诺说明及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控股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以及其与一致行动人郑建国之间股份转让是完全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且已完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2022-046、2022-053、2022-056、2022-057、2022-058、2022-060、2022-061、2023-003),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根据上述5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说明及经公司核查:上述5名激励对象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8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林云青、李志杰、倪一帆、傅建中、娄杭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邵亮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章丽芳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佳荣、章磊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1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2)利润分配差异化安排: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6,638,711.3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17,080,008.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95,721,2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2,500,000股后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83,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22,269,424.97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23.04%。

综上,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68.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要求,能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