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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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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商业零售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万亿元,同比下降0.2%。按零售业态分,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3.0%、3.7%、3.5%、0.2%,而百货店下降9.3%,下降幅度明显,实体百货行业在2022年整体承压。经济环境承压,消费者更加理性,注重商品的性价比,结合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商品。

2022年实物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线上经济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线上占比逐步趋于稳定,线下零售业态凭借其高即得和强体验的特点,依然牢牢占据零售市场70%的比重。商业零售企业近年来在逆境中积极求变,精修内功,通过引入新兴体验业态,进一步提升聚客引流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搭建小程序、微信社群、直播间等流量入口,实现全渠道发展;焕新经营内容,优化品类结构,打造差异化定位;积极寻求如跨境电商、免税业务等新增长点措施,内生增长能力得到增强。

2.仓储物流行业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2022年物流业总收入12.7万亿元,同比增长4.7%。从年内走势看,一季度物流运行实现平稳开局,二季度回落明显,三季度企稳回暖,四季度稳中趋缓,社会物流总额增速基本延续恢复态势,全年实现恢复性增长。根据戴德梁行的报告,整体物流市场租赁需求缓慢恢复,制造业高标仓需求表现旺盛,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等租户问询积极,电商及第三方物流依然为高标仓去化主力。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印发,提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政策出台,有利于高标仓业务发展。根据仲量联行报告,仓储物流因其在经济周期中彰显出的良好韧性、稳定的租赁需求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基本面使其受到来自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追捧,并在近年内保持较高的关注度。

2022年,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以及地方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公募REITs政策不断完善,有利于基础设施企业打造业务滚动发展的资本闭环,持续提升资产效益。仓储物流类REITs整体运营稳健,收益稳定,抗风险能力较强,资产增值收益上表现较为良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专注于现代生活消费和物流领域的基础设施提供商和运营商,以“商业零售+仓储物流”为双轮驱动战略,致力于满足商业的消费场景和物流的仓储场景中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的需要。

1.商业零售

东百商业坚持围绕公司商业零售的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以“精心服务每一位消费者的品质生活”为使命,通过项目创新调改、数字化升级、精细化运营、全时全域销售,不断赋能商业。目前主要业态包括百货、购物中心、文商旅综合体、线上业务等,经营模式包括自营、联营和租赁。

百货业态:是以时尚潮流类商品销售为主,融合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项目和设施的综合零售业态。门店位置一般在城市或区域商业中心,经营品类包括国际一线化妆品、时尚服装服饰、珠宝首饰、家具用品、儿童用品等。经营模式以自营、联营为主。近年来,公司在提升商品力和运营力的基础上,融合购物中心的体验优势和街区的休闲生活场景,打造了以“东百中心”为标杆的“多元化购物空间”业态,以丰富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全新的场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超预期的购物体验。

购物中心业态:是由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服务的商业综合体。门店位置可在城市或区域商业中心、城市边缘地区的交通要道附近。经营品类包括时尚类商品、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食品店、杂品店以及各种文化教育和服务娱乐设施等。经营模式以租赁为主。公司根据区位特点,打造了亲子公园、社区配套、运动生活等不同主题的购物中心业务产品线,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消费者差异化需求。近年来,东百商业聚焦模式创新,营造“创新+品质+场景+社交”的购物空间,打造了以“兰州中心”为标杆的“全景化逛游空间”,满足消费者品质生活、社交关系、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时尚的购物体验。

文商旅综合体:创新融合“商业街区+文化旅游”概念,打造全新一代漫游式文旅融商天地,按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打造的重量级文商旅项目。

线上业务:是致力于运用数字化手段完善线下场景的线上链路,实现线下交易的线上化过程,从而达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目的。通过需求挖掘、供应链改造、人货场的变革与价值链重构实现了“人找货”-“货找人”的双向交互时代。用私域流量运营与公域流量运营的结合,盘活资源池子,增加消费者触点,激发消费者的购物意愿。同时基于数字化基础建设的逐渐完善,输出了更有效的会员消费数据、会员基础画像分析以及会员链路数据,从而打造线上线下的精准化、数据化运营。

2.仓储物流

东百物流致力于打造满足现代物流高端仓储需求的“现代仓储平台”,通过对仓储物流设施的开发和运营,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定制化的供应链体系解决方案,在源头保障货物仓储与配送,逐步建立以“人”为需求、体验为中心的“人-货-场”新架构。

东百物流围绕轻资产运营思路,采用“投-建-招-退-管”的闭环运作模式,通过对各仓储物流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退出并保留管理权,滚动经营,实现资金闭环。未来公司将以自有优质物流资产以及项目持续获取能力为基础,通过与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全球领先的管理公司合作,搭建完善资产管理平台,促进资产管理规模快速增长,提升资产价值。东百物流合作对象主要为京东、顺丰、SHEIN(希音)等大型电商、快递物流企业。

东百物流收益来源主要分为资产收益和资产管理费收益。

(1)资产收益包括租金和资产增值。租金收益主要来源于将自持物流资产出租后获得的租金收入;资产增值收益主要是物流资产在经过公司运营管理后,资产价值增加部分形成的收益。

(2)资产管理费收益包括开发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等收益。主要是在物流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阶段,根据所管理物流资产的资产价值、运营情况向外部资产所有人收取相应比例的管理费报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1亿元,较上期减少2.23亿元,下降比例1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较上期减少1.04亿元,下降比例82.63%;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35亿元,与上期基本持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97,758.72元,提取当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2,029,775.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178,648.18元,2022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8,446,631.03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总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申请授信额度议案中的“2023年度”指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非自然年度;

注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融资需要追加母公司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额度仅计入子公司授信额度;

注3: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事项:结合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借款主体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结构化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黄金租赁、保函等,不限转贷次数)、借款利率及担保事项(包括借款主体以自身信用或自有房产、资产等为自身融资提供的担保)等内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22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间、各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37,000.00万元(按照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进行分类统计,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本数,下同)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2,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000.00万元),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佛山睿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天津兴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事项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通过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开展融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额度及种类

公司拟通过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进行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债券类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各类债券融资工具。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融资用途

公司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所融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5.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及融资工具相关利率管理规定确定。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债务融资工具需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

7.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债券类融资工具管理部门对该次发行的无异议函、核准、注册通知书等确认文件的,则涉及该次发行及发行完成后在相关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流通、上市等手续的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券类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债券融资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融资工具的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或上市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直接融资工具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债券融资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3年度与鑫陆建设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求,公司2023年度预计委托关联方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工程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委托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部分商业零售提供日常装饰装修服务,预计签约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及施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1〕31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共计3,680.81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491.7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189.1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仓储物流业务拟适度增加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投资计划的灵活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单次竞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行使竞买决策权,竞买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出资权等。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处理与上述竞买有关的具体事宜,并有权在不超过单个项目竞买成交金额范围内投资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公司、对原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等)负责项目的实际运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3年度与鑫陆建设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双方将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相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相关交易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1〕31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一定额度内行使竞买决策权并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推动相关规则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本次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97,758.72元,提取当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2,029,775.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178,648.18元,2022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8,446,631.03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13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永平,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199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木集团、德艺文创、青山纸业、星网锐捷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君飞,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永平、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君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永平、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君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系按照华兴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对华兴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华兴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因此,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所的基本情况,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额度:人民币837,00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无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现结合公司2022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融资需求,预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37,000.00万元。上述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3年度指本担保预计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非自然年度;担保额度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被担保人)授信的累计未清偿余额在债权发生期间内的最高金额;

注2:母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融资需要追加为共同借款人而成为被担保人的,相关担保额度仅计入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

注3: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暂按资产负债率低于70%和高于70%各半统计,以担保实际发生时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有关人员在议案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金融机构要求,确定具体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金额(可在总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相关额度,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宋克均

主要业务:商业零售、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50,621.38万元,净资产为117,738.3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1,856.12万元,净利润为7,408.75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东莞东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33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102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5,389.59万元,净资产为14,523.7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838.24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18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村新桥头)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物流供应链管理、货物专用运输、冷库货物仓储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4,867.19万元,净资产为59,866.6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40.00万元,净利润为7,580.46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名称:肇庆高新区鹏程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309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服务、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9,201.86万元,净资产为12,434.8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445.20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公司名称:武汉市联禾华实业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7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1998号综保区大厦1125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336.34万元,净资产为5,372.9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85.91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公司名称: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3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康村村西正无路16号(恒达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主要业务:通用仓储、仓储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939.04万元,净资产为12,049.1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48.90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公司名称:福清东百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前南1号

法定代表人:宋克均

主要业务:文商旅综合开发、百货零售、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4,497.14万元,净资产为7,079.35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23万元,净利润为-1,296.73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公司名称:长沙市东星仓储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侯照社区一字墙组社区办公楼一楼113房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物流园运营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177.16万元,净资产为-495.62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420.80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公司名称: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8号利嘉大广场1#、2#楼连体部分-1层至8层

法定代表人:朱亚九

主要业务:商业零售、房屋租赁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751.16万元,净资产为11,375.1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42.67万元,净利润为86.33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十)公司名称:固安慧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源街南侧爱方城小区商住楼12号楼1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4,124.49万元,净资产为10,644.09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28.65万元,净利润为-8,045.92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下转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