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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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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狮头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2,420,893.35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电商服务业概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5.6%。数字经济化转型正在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成为引领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网络零售业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代表之一,继续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并且越来越成为推动消费扩容的重要力量。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和线上消费的普及,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更加多元化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努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万亿,同比下降0.2%,但其中网络零售额保持逆势增长达到13.79万亿,同比增长4%。受益于此,作为直接相关行业,电商服务业市场规模持续上升。艾媒咨询数据显示,我国品牌电商服务市场2022年已达到3,663.2亿元,同比增长24.1%,预计2025年有望达到近4,821.6亿元。

2. 全链路全渠道运营能力受到品牌方的重点需求

国内电商渠道日益多元,新型电商平台发展迅速,传统电商、社群电商、内容电商、直播电商等渠道均试图满足消费者需求和抢占时长,品牌方在面对如此多元的销售渠道和场景时存在一定不适应,因此具备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综合操盘运营能力的公司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3. 电商服务升级为品牌管理模式趋势明显

头部服务商通过孵化自有品牌、战略合作、并购等方式发力品牌管理业务:包括打造自有品牌矩阵和战略合作品牌。服务商希望利用其在线上营销经验,在品牌管理中进行品类复用,带来效率提升,最终有望持续带来代运营公司的业务稳健增长。品牌管理模式的升级与跨渠道拓展打开业务成长空间。随着电商服务商对于品牌管理业务布局加快,转型为“品牌”管理商的逻辑有望逐步浮现。

4. 行业发展现状-马太效应凸显

电商行业发展之初门槛较低,中小玩家纷纷进入,但大多数仅能提供有限的服务类型,导致长尾市场体量较大而缺少头部的引领者。随着流量红利褪去与品牌对精细化运营的需求提升,电商服务行业逐渐洗牌,整合态势加剧,规模较大、资金及供应链实力较强的服务商强势崛起。行业在激烈竞争中已逐步抬高壁垒,集中度攀升。

5. 发展机遇大于调整,合规运营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中提到“到2035年,电子商务成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跃升的重要驱动力。”由于与电子商务业态模式创新相适应的治理体系亟待健全,预计在国家加快数据立法进程,加强新技术应用的规范和监管,细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等大行业背景下,行业内参与者需要持续执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可信交易环境,合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为品牌方提供一站式全渠道代运营业务和经销业务,属电子商务服务业。报告期内,公司资源及主营业务向电商服务业务进一步聚焦。

电子商务代运营业务是指基于品牌方授权,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第三方平台上的官方直营旗舰店提供包括品牌定位、渠道规划、店铺运营、整合营销策划与推广、客户服务支持、数据分析等综合运营服务。经销业务是指获得品牌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在电子商务领域部分或全部渠道的授权,由公司向品牌企业采购产品,在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或向京东自营、唯品会、天猫超市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其他分销商等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历了外部环境与内部运营的双重压力,公司坚定聚焦主营,通过新增设立控股电商业务子公司带来渠道增加和销售增长,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5.89亿元,同比增加26.40%。但是由于上海地区子公司上半年业务受限及行业竞争加剧需加大促销带来的毛利下滑影响,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为363.22万元,同比下降59.02%。

报告期内,公司在科技消费领域进行稳健布局,投资设立云狮生物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为公司进行自有C端消费品牌的创建和运营打造科技基础和核心原料相关竞争力。同时,公司打造了多个新锐品牌,包括宠物粮食品牌“鲜出格”、宠物保健品品牌“小象呆呆”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70,139.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45,044.75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859.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1.9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01月0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01月0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01月0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01月0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01月0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01月0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01月0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01月0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01月0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01,397,204.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0,447,518.07元,资产负债率为16.07%;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8,597,423.2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19,103.88元,每股收益0.0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2,420,893.35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家辉、吴靓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昆汀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及购买昆汀科技18%股权相关事项的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2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存货、合同资产、商誉、昆汀科技股权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计入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256,749.04元,其中计入应收账款减值损失199,179.89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419,599.45元,计入债权投资减值损失750,000.00元,计入存货跌价损失-122,030.30元,计入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0,000.00元,商誉及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报告期计入的减值损失金额合计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2.88%。

单位:元

相关明细汇总如下: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注1: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及组合计提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A公司为某化妆品品牌的运营主体,公司应收A公司款项涉及法律诉讼,截止2022年末仍未取得能购收回A公司应收款项的相关依据,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A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注2: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组合计提的方式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B公司:公司拓展电商数据流量服务业务,于2021年1月公司与B公司及三名自然人签署投资协议,公司依协议陆续支付投资款1500万元,依协议中回购相关条款等约定,我公司将此项投资列入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并按金融工具的性质,经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2022年公司在组合基础上对其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累计计提其他债权减值准备150万元。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本期计提与本期转回的差额计入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本期计提金额计入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存货跌价准备的本期计提与本期转回的差额计入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存货减值损失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注1: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将存货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分别考虑:

(1)正常存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存货分成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原材料和在途物资。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1、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投资)计提说明: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2022年,计入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9,179.89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419,599.45元,计入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75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计入存货跌价损失的说明: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滞销、积压、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29,006.03元,转回及减少351,036.33元,存货减值损失-122,030.30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参照与应收账款确定的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经测算,公司2022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4、商誉及昆汀科技股权对应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3]第0203号),在批准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认定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9,259.00万元,大于昆汀科技资产组账面价值19,237.17万元,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2年度公司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122号)及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源评估”)出具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3〕第020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昆汀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为38,560.00万元。

经计算,对应昆汀科技2,244,008股股份,即昆汀科技17.58%股权的股东权益价值为6,778.12万元,大于2020年公司购买相应股权的交易价格,昆汀科技2,244,008股股份未发生减值。经计算,对应昆汀科技2,297,872股股份,即昆汀科技18%股权的股东权益价值为6,940.80万元,大于2022年公司购买相应股权的交易价格,昆汀科技2,297,872股股份未发生减值。因此,2022年度公司无需计提昆汀科技股权对应的资产减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计入上述各项资产减值损失2,256,749.04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256,749.0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昆汀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昆汀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方案,并同意将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及购买昆汀科技18%股权相关事项的减值测试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及购买昆汀科技18%股权相关事项的减值测试遵照并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1:天骄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曾用名为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名称: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环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55616788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石秋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24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0年5月24日至长期

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傅梦琦女士任东大环境董事长。

(2)名称:浙江蓝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清环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LFR5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金王勇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9-09

营业期限: 2016-09-09至长期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家用电器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室内空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梦琦女士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

(3)名称:上海垚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6W81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路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2-24

营业期限:2016-02-24至2036-02-23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235号6幢3楼H、J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日用百货、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纸制品、橡塑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针纺针品、服装鞋帽、玩具、家居用品、洗涤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卫生洁具、布艺制品、珠宝首饰、包装材料、机械设备、电脑及配件的销售,园林绿化,仓储管理(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垚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安徽娅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12%的股份,其法人、执行董事张路任职安徽娅恩董事兼总经理。

(4)名称:天骄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00612082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梅洪风

成立日期:2013-10-17

营业期限:2013-10-17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8号211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日用百货的销售,停车场管理,机电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食品销售,园林绿化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吴靓怡任职天骄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名称:蒂缇(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蒂缇深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RRCX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振英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12-24

营业期限:2018-12-24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中粮祥云2栋A座1308

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化妆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蒂缇深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艾蒂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周海涛直系亲属参股的企业。

(6)名称:蒂緹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蒂緹國際電商”)

注册日期:2019-02-27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中国香港

住所:ROOM 803,CHEVALIER HOUSE,45-51 CHATHAMROADSOUTHTSIM SHA TSUI, KL

业务性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化妆品母婴用品零售、投资

关联关系:蒂緹國際電商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艾蒂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周海涛直系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与关联方之间以合理的价格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出售商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汀科技

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标的公司”,曾用名为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就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昆汀科技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向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汀科技 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方式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 22.42%股权;同时方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0年9月完成了昆汀科技40.00%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阳投资”)、何荣、张远帆(即“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诺如下:

1、业绩承诺

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昆阳投资、何荣、张远帆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00 万元、5,000万元、6,0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业绩承诺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内,若昆汀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昆汀科技 17.58%股权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经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元时,以前年度已扣除的业绩承诺补偿不予退款,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按 0 元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中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比例,按照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各自取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计取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进行分配。但业绩承诺方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上市公司要求业绩承诺方中任意一方对上述补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可在尚未支付给业绩承诺方的交易对价中直接扣减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若交易对价不足以扣减的(若第三期交易对价不足以扣减 2021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的,上市公司可从第四期交易对价中予以扣减),业绩承诺方还应于当期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后 10 日内将不足部分的补偿金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125号),2022年度昆汀科技承诺净利润6,000.00万元,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314.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35.68万元,未实现2022年度业绩承诺。昆汀科技2020-2022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393.06万元,累计完成比例为77.50%。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2022年,受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国际局势紧张加剧、国内物流受限等因素综合影响,国内消费整体承压,电商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昆汀科技销售收入不及预期。此外,在前述不利因素影响下,昆汀科技相关经销产品的境内外发货、入关、运输、入仓等环节有所延缓,导致其仓储、物流成本上升。

五、致歉声明及后续措施

根据业绩承诺方与公司签订的《股份收购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当期需要向上市公司补偿753.60万元。上市公司可在尚未支付的第四期交易对价845.94万元中直接扣减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

公司管理层对昆汀科技2022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标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昆汀科技的管控,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方式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或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事项为公司拟在未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公司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预计购买的产品的受托方、最终资金使用方等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为35,000万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3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 2023年4月2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 030027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联系人:巩固、王璇

联系电话: 0351-6838977 传真: 0351-6560507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