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9版)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他类型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产生收益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分析,其中对商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

2022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65.96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30%以上详细说明详见本节6。

1、应收款项,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 2,869.81万元、441.89万元。

2、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报告期,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近效期的医药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期末部分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273.72万元。

4、固定资产,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对本年因PBAT产品价格下滑,原材料价格高,而丧失其盈利能力,目前该产品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09.86万元。

5、无形资产,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因受集采影响药品价格下降,成本倒挂,对其非专利技术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199.60万元。

6、开发支出,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对技术无法突破、市场竞品多、生产成本高、建设成本大等原因无法达到预期,而暂停或终止的研发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7,471.09万元。

开支出减值项目、金额及原因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2年度利润总额-14,456.96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0,436.8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充分的并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是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5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及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企业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在集团母公司、成员单位和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规定外,资金集中管理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不得相互抵销。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企业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事实,作为“货币资金”列示但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的资金的金额和情况,作为“货币资金”列示、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金额和情况,以及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其他应付款”等列报项目、金额及减值有关信息。

本解释所称的财务公司,是指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利率掉期、外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以上业务组合等。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目的:由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料药及高分子材料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加之药品全球化业务布局的深入推进,使得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交易金额: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最高额度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需保证金。

3、交易期限: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包括利率掉期、外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以上业务组合等。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有效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管理部及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财务管理部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套一定比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切实可行,据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会议时间:2023年6月2日(周五) 13:00-15:00

会议形式:现场参与+网络视频直播

现场参与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行业前景等情况,公司将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时间、地点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周五)13:00-15:00

召开形式:现场参与+网络视频直播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现场参与+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下会场设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投资者也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网上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019.shtml)网上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了更好的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请各位投资者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选择合适的参会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周一)17:00。逾期报名的投资者将不便安排,欢迎参与公司下次召开的活动。

(报名二维码)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程先锋先生、副总裁李锡明先生、副总裁耿雨红女士、董事兼副总裁林行先生、财务总监喻海霞女士、独立董事刘洪泉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冯德崎先生等。

三、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二维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林行先生、GENHONG CHENG先生、雷新途先生、刘洪泉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0)登载于2023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登载于2023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1)。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拟以其个人信用或持有的公司股票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与时限以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此次担保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需支付的担保费用0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程先锋先生、周本余先生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上述制度全文。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九)、(十四)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第(五)、(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第(二)、(三)、(五)、(六)、(九)、(十)、(十六)项议案及第(四)项议案中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日下午3:3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6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上述议案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6100530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9 ”,投票简称:“亿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应选人数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2023年6月2日召开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 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三、提案编码

注:1、委托人应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或填报选举票数,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为张连春女士、汪军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国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4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帆医药”)现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17.65万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0,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625.55万元(含税),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590.87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83.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8月、2018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制药”)与申万宏源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表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计划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1年11月18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11月9日,公司将暂时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计划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2年11月14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任一时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在审批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64.57万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签约方为平安银行杭州临安支行,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期限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03月22日,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实施完毕,暂无结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和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表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