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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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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3年4月18日起对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618)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本基金新增的B类(基金代码:018205)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名称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信息。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分类

(二)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者可自2023年4月18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入、定投)业务,自2023年4月19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含转出)业务。

本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后,如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本基金(含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8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4月18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4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相关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