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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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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瞿涛、牟晨晖、范永强、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在公司领取报酬,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23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瞿涛、牟晨晖、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瞿涛、牟晨晖、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吴东明先生、瞿涛先生、牟晨晖先生、秦炬女士、范永强先生、陆才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王红雯女士、俞乐平女士、周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王红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东明,男,197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瞿涛,男,1970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处长,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牟晨晖,男,1969年3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浙江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紫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秦炬,女,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派出董监事,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范永强,男,196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钢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杭钢世联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陆才平,男,198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产科科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红雯,女,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俞乐平,女,195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结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经理,浙江浙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业务总监、注册会计师,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周俊明,男,1975年4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森泽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担任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委员及五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等职务。现任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00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宁波北仑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利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843,011.3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6,013,017.37元,加上2022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34,605,107.28元,减去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844,297,270.75元,减去2022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2,601,301.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719,552.17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859,454.1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2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8,859,454.1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1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监事会提名朱利剑先生、钟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朱利剑先生、钟琦先生简历

朱利剑,男,197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考核管理科科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钟琦,男,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审部审计室副主任、主管,综合办公室综合科主管,审计部副部长,综合监督室、监事服务中心、风控办副主任,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00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结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与该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7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向9.5亿元变更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以云计算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杭钢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杭钢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紫光环保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向杭钢集团、菲达环保出售公司所持紫光环保 62.9525%、35%的股权相关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已实施完成,紫光环保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已一并转让

[注2]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00.00万元与计划募集金额280,000.00万元存在35,500.00万元缺口,故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2,500.00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3]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O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2018年8月,该工程已完工投运,决算金额为28,516.41万元,累计已支付29,507.82万元(含管理费991.42万元)

[注4]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截至期末该工程实际已开始投入使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

[注5]该募投项目于2020年12月投入运营,受行业竞争加剧、经济下行等影响,机柜上柜率仍处于上升期,该等因素导致本期产生亏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杭钢股份”)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分别为30,000万元、50,000万元、50,000万元、100,000万元、15,000万元、15,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2023年度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6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方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72.71万元,其中:公司为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3,150万元,为德清杭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9,198.60万元,为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担保3,430.11万元,为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担保4,294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