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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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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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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方案

(一)投保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责任限额: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期限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城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城垦先生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吴城垦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吴城垦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吴城垦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城垦先生通过杭州楚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的0.2%。本次离职后,吴城垦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吴城垦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城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东、钱纯波、任倩倩(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朝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朝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陈朝霞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88063683

传真号码:0571-88054639

电子邮箱:chkj@hzchkjgf.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6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陈晓东、钱纯波、任倩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且陈朝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公司对陈晓东、钱纯波、任倩倩及陈朝霞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一致同意聘任陈晓东、钱纯波、任倩倩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陈朝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陈晓东先生简历

陈晓东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职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任职上海冠西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19年4月,历任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南销售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南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陈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4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和吴意波女士为夫妻关系,陈晓东先生为陈步东先生的堂弟,为本次新聘的董事会秘书陈朝霞女士的堂哥,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钱纯波先生简历

钱纯波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9年5月,历任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北销售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北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钱纯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93,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钱纯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任倩倩女士简历

任倩倩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19年5月,历任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截至目前,任倩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96,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任倩倩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陈朝霞女士简历

陈朝霞,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2月-2017年10月,任职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出纳;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职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专员;2019年5月-2020年3月,任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专员;2020年3月至今,任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陈朝霞女士通过杭州元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17%。陈朝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步东先生为兄妹关系,与董事吴意波女士(陈步东的配偶)为姑嫂关系,与董事陈晓东为堂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朝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如有)对章程内容进行文字性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但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点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下同)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4、委托理财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委托理财产品都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优质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楚环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楚环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或者“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93,5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346,76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778,592.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568,167.8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楚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楚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20日延长至2024年3月20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12日延长至2024年4月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93,5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346,76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778,592.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568,167.8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2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中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未经审计,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废气治理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协同平台项目”)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20日延长至2024年3月20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12日延长至2024年4月12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废气治理项目:原定2023年3月20日整体完工,公司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了项目设计、验证标准,逐步投入,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废气治理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至2024年3月20日。

2、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公司为对项目建设形成更加成熟的考虑,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募投项目的采购调研、设备选型、项目建设等环节进度逐步开展,从而导致该项目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协同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2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废气治理项目、协同平台项目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价值减损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等,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7,249,854.70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对部分已确定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资产共计113,125.8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合同资产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长期应收款一一逾期账龄组合的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1、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对长期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6、对合同资产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7,249,854.7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17,249,854.70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113,125.84元,核销资产不会对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产生较大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经营过程中可能形成不良资产的客观实际,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