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34版)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3、邗江区凡品塑料包装加工厂

4、邗江区林立绣花厂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稳先生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之兄弟姐妹李加荣持股48%并担任总经理的公司;邗江区林立绣花厂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兄弟姐妹林明娟持股100%并担任负责人的公司;邗江区凡品塑料包装加工厂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父亲之兄弟姐妹之子女配偶涂小凡担任负责人的公司;李加峰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之兄弟姐妹之子女。

上述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经营正常的企业,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16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及产品种类: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前述额度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范围

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四)额度使用期限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品种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投资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规模大、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18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年度审计收费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姜纯友,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2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婷婷,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明,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能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1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30日由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将于2023年4月29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本次拟提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林明稳、李宏庆、赵仁萍,共3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李伯圣、孙荣奎,共2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伯圣为会计专业人士,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明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762.2万股,李宏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237.8万股,赵仁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5万股,其他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经监事会推荐提名,监事会同意胡明燕女士、周敏女士2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以上监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周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万股外,其余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方式和独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高质量创新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明稳,生于1973年11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8年,任扬州久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至今,历任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及总经理;2009年至2021年9月,任瑞德户外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越南金泉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至2021年5月,任北京鹤鸣祥参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香港金泉董事;2020年至今,任PEAK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扬州鹰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宏庆,生于1968年7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扬州久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会计;1994年至1997年,任国家林业投资公司南方办事处会计;1998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生产经理、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22年10月,任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至2022年,任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至今,任江苏涌友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至今,任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仁萍,生于1979年5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会计、财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至今,任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附件二: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荣奎,生于1976年1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2年,任广东今见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至2017年,任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至2019年,担任江苏钟山明镜(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至今,任江苏江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伯圣,生于1965年5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1987年至1997年,任扬州师范学院贸经系教研室主任;1997年至2019年,历任扬州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系、财务管理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2018年至2019年,任扬州大学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2019年至今,任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三: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明燕,生于 1984 年 3 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20 年 4 月,历任金泉有限销售员、销售主管、营销部经理;2020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周敏,生于 1977 年 12 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 年至 2020 年 4 月,历任金泉有限单证员、单证业务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单证业务负责人、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