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54版)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13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晓帆,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至2020年及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9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晓帆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晓帆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过往的审计费用情况、审计具体工作量、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充分了解和审查了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往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切实履行了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执业规范,在过往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且在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与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时间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12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限制性股票59,294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3,846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323,415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限制性股票237,508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从普通股119,551,414股增加至普通股120,195,47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19,551,414元人民币变更为120,195,477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

基于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拟对《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1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何德军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0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第三届董事长 ZHIXU ZHOU(周之栩)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及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11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公司需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及拓展市场。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69,880,506.57元。2022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195,4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60,268.26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28%。此外,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807,410.5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9,880,506.5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4,760,268.2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模拟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近年来,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随着国产化重要性日趋提高,政府部门相继推出鼓励性政策,支持国内芯片企业发展,国产替代迎来机遇。工业智造、新能源、智能驾驶等新兴应用领域为模拟芯片产品提供了新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时也对产品性能和技术不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公司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模拟与嵌入式处理器的平台型芯片公司,在信号链和电源管理芯片的基础上,逐渐融合嵌入式处理器,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芯片解决方案。公司自成立以来,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近几年,凭借在模拟芯片领域的多年深耕,把握国产替代带来的新机遇,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技术研发不断取得突破,产品型号持续丰富,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但与行业内国际大型厂商相比,各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仍然需要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及拓展市场。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807,410.5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1,157,605.78元。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技术投入,来持续扩充信号链和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线,并推进车规与隔离技术、嵌入式处理器的开发,加强工艺与器件等关键研发能力,以保持长期竞争力。另外,公司正在建设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苏州测试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支持。

(四)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持续研发投入,以加强技术积累、产品研发进度,并积极寻求外延发展机会。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并应对经营风险。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相适应,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所需资金。董事会审议此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