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67版)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7版)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相关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后,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相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审计执业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是充分、恰当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决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号文)的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86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09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9,532.9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1,557.03万元,已于2021年6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010.25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86.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68971_B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886.23万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058.0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1,142.9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6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玛”)和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玛”)、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已连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文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01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94.87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5,908.4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68971_B09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5,908.45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8月26日起,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同时将投资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22日,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增值服务类活期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1,103.56万元,上述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并不存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进行现金管理的现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江苏爱玛塑件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江苏爱玛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7,462.35万元用于江苏爱玛日常经营。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玛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爱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共享单车及电动车业务受行业周期波动、出行限制等外部因素影响,销量不及预期,导致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一至六期项目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未实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方案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五)投资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委托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任一赔偿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期(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投保期数:3期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内办理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的5名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但上述5人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春彦、李新、马群博

联系电话:022-5959 6888

传真:022-5959 9570

邮箱:amkj@aimatech.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因工作原因,董事张剑、段华授权董事彭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军生、孙明贵、刘俊峰、董事张格格、高辉、王春彦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因工作原因,监事刘庭序、李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春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王佩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433,343.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9,542,954.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2,503,000.74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4元(含税)。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49,408,805.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62,050,006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结合2022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滚动使用。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担保有效期及额度内,子公司之间可按以下方案相互调剂使用的预计担保额度:①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可以从上述所有其他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具体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的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包括敞口授信和低风险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授信及与之相关的担保等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0万元整(含税)/年。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其中,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月份开始实行,津贴按月发放,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关联独立董事马军生、孙明贵、刘俊峰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决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授权总额度不超过232,1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7,5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4,600万元(含可能产生的存款收益)。

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投资期限至2024年4月13日止,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投保方案为:赔偿限额(任一赔偿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支出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期;保险期限为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投保期数:3期。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5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减持计划暂不确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3,433,343.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9,542,954.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2,503,000.74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4元(含税)。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49,408,805.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62,050,006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2023年4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先生以书面函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高送转预案的提议。

(二)控股股东张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高送转预案,主要基于如下理由: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977,765,415.63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2,173,462,800.28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实施条件。公司近两年主营业务发展稳定,盈利能力持续改善,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802,212,994.46元,同比增长35.09%,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3,433,343.24元,同比增长182.14%,基本每股收益3.31元,同比增长84.92%。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当前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且稳健,本预案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

(三)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先生承诺: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时投同意票。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表决结果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2,173,462,800.28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具备本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的实施基础。公司近两年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近3年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符合有关实施高送转的相关规定与条件,且公司不存在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相关情形。公司本次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的预案,与公司业务经营的增长情况匹配,通过股本规模的有效扩大,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更好把握行业与市场的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承诺: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时投同意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持股变化

经征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3个月内无持股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3个月内无持股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减持股票计划暂不确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员工股权激励限售解禁除外)。

(三)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