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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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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内容,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3年度报酬。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规定,“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上期和本期报表项目未有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上期和本期报表项目未有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上期和本期报表项目未有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上期和本期报表项目未有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对2022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2,348,897.18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348,897.18元,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10,527,689.92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内控制度和资产实际情况,针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学俭、张丽华

邮箱:zlh@hrflanges.com

电话:0510-80121156

2、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未来几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面临集中的项目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为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473,562.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858,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634,320.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6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796,367.9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1,473,562.63元,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7,634,320.12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所属行业为锻造行业及滚动轴承制造业,为装备制造业的基础行业,上游主要为钢铁冶炼行业,下游主要为风电设备制造、石化设备制造、金属压力容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制造等行业。公司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企业。近年来,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在技术进步、环保要求提升和政策鼓励等因素驱动下,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公司立足于未来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升级,积极把握风电行业快速发展机遇,依托核心技术优势,扩充大兆瓦风电塔筒法兰产能,向锻件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产品风电轴承、风电齿轮箱延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锻件与精密加工制造能力为依托,产品涵盖风电法兰、风电轴承、燃气轮机部件、核电部件、压力容器、海上油气装备等。

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战略升级转型期。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在稳固原有业务的同时,由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环锻”)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及“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传动”)投资新建“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

近年来,风电机组呈大型化趋势加速,从公开的风电机组招标信息看,陆风招标机型已扩大至5~6MW,海风招标机型已扩大至10MW以上。公司顺应风电行业趋势和市场需求,着力大兆瓦风电塔筒法兰的研发与生产。截至目前,恒润环锻现有厂区10MW及以上风电塔筒法兰实现批量生产。

随着国家补贴取消政策落地,国内风电实现平价上网,风电行业降本需求明显,2022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出现阶段性下降,风电机组招标价格也随之下降。公司横向扩充大兆瓦风电塔筒法兰产能的同时,纵向向锻件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产品风电轴承、风电齿轮箱延伸,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充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保持公司在海上风电装备领域的先发优势,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截至目前,恒润传动风电轴承生产线已投入使用,6MW独立变桨轴承实现批量生产,8MW独立变桨轴承处于台架试验认证阶段;恒润环锻新厂区12MW风电锻件项目、齿轮项目尚处于基建中。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5亿元,同比减少15.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79.64万元,同比减少78.55%。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推动已规划项目顺利建设,保障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目前,公司子公司将面临集中的项目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为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大型风电零部件的产能和产品质量,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股东长期回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与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具备合理性。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当前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环锻”)、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传动”),不是公司关联方。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预计为恒润环锻、恒润传动2023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9,600.00万元。截至2023年4月13日,公司为恒润环锻提供担保余额为35,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恒润传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恒润传动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6,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恒润传动2023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9,6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6,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二)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止。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4,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5,00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预计担保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按月汇总披露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担保或增加担保额度的除外。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前述担保额度以内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授信和担保协议相关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贷款业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并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需求调整授信银行及相关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43,995,623.6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

成立时间:2007年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承立新

经营范围:锻件及其他大型精密锻件、不锈钢法兰、碳钢法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辅机、大型工程施工机械零部件、电控内燃机零部件、精密新型回转密封元器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恒润环锻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恒润环锻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恒润环锻100%股权。

(二)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申港街道申港路678号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周洪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恒润传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3、恒润传动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恒润传动100%股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尚处于初创期,公司为恒润传动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尚处于初创期,公司为恒润传动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