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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2)对于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含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公司在修改日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39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3年4月13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则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出售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达电子”)、上海壁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壁仞科技”)、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的股权或股票,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交易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不构成关联交易,后期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将重新按照关联交易规则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授权处置对外投资事项尚未确定交易对手,也未签署相关协议。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好达电子股份

企业名称: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平

注册资本:7625.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永续

住所: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运路115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好达电子前十大股东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聚隆景润”)2020年7月投资2,000万元。目前持有好达电子股份35.71万股,持股比例为0.47%,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721.80万元。

2、壁仞科技股权

企业名称:上海壁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Wen Zhang

注册资本:3291.638000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9年09月09日至2049年09月08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16幢13层1302室

经营范围:智能化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及辅助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壁仞科技前十大股东如下:

聚隆景润2020年8月投资3,500万元。目前持有壁仞科技股权170,151股,持股比例为0.52%,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6,787.11万元。

3、甬矽电子股份

企业名称: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顺波

注册资本:40766.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7年11月13日至9999年09月09日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舜路 2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甬矽电子前十大股东如下:

公司2020年9月投资11,415.00万元。甬矽电子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目前公司持有甬矽电子股份761万股,持股比例为1.87%,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15,407.97万元。

4、微导纳米股份

企业名称: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 45445.535900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永续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号厂房)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半导体、新能源材料、纳米技术镀膜专用设备、专用纳米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微导纳米前十大股东如下:

聚隆景润于2020年12月投资5,00.00万元。微导纳米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目前聚隆景润持有微导纳米股份271.2184万股,持股比例为0.60%,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6,410.08万元。

本次授权处置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等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拟出售的四项资产均为公司在前期转型背景下进行的半导体领域投资,持股比例较低。处置上述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和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处置上述资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回收的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处置资产将在符合规则的条件下择机进行,出售的时间、数量、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估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将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出售是为了聚焦主业发展,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对管理层的授权有利于公司后续根据市场和公司需要择机处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出售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出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处置。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出售持有的4项少数股权资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4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以外,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5日、8日9:30-11:30和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3年5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包婺月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ir@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518000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界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475”,投票简称为“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41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