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光大同创”)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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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光大同创
(二)股票代码:30138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6,00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9,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一)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3月3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05倍。
截至2023年3月30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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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23年3月30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安洁科技、飞荣达、恒铭达、智动力2021年扣非前、扣非后市盈率均为异常值,因此均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58.3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8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0.05倍,超出幅度为19.23%,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9.65倍,超出幅度为20.84%,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科苑南路交汇处深铁金融科技大厦2601
联系人:马英
电话:0755-8652 7252
传真:0755-8652 7252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郑睿、刘俊清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 3888
传真:021-2315 3500
发行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