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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2023-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0,631,052.76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1,836,275,432.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48,59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698,666股,即以499,349,931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674,965.5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99,739,97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99,788,569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74,992,456.16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24,667,421.66元(包括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方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业务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7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与紫金矿业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公司业务稳定增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为10,000万元。关联董事雷桂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紫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紫金矿业紫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金矿业紫牛(厦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7987632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632,817,224元

住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11号中航紫金广场B塔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1年12月,紫金矿业分别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协议受让公司股份的方式,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矿业通过其下属企业持有公司股份87,825,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6%。综上,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委托公司为其提供工程设备、物资以及大宗矿产品相关跨境物流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价格,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执行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分别根据提供的跨境物流服务范围签订相关框架协议,具体的交易金额根据实际提供的物流服务范围、运输标的等要素以订单形式执行,订单完成后双方按照确认后的订单金额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为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工程设备、物资以及大宗矿产品相关跨境物流服务,公司在全球跨境物流市场的业务布局与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与紫金矿业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公司业务稳定增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3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方式发出通知和资料,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本利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

(2)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9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24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紫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紫金矿业紫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金矿业紫牛(厦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由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到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2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如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请于2023年5月17日15:00前送达,并以公司邮件回复或电话确认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10-81129871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6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简称“财会〔2022〕13号”),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财会〔2022〕13号

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可以采用简化方法。根据财会〔2022〕13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对于2022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13号、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5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海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来正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20万元。审计费用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审计范围增加。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2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多年,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上接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