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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4、7、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提案8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王东。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wangdo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较为稳定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等,公司预计202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康晓丹回避表决、关联监事蔡素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已发表事前认可和相关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

九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九洲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

九洲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招投标定价和市场价格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以业务需求为基础,对与九洲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企业之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261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大华所对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审计范围受限

(1)重要子公司审计受限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日海智能公司重要子公司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尚科技公司”)、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讯通公司”)均位于上海市,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上海实施对人员流动管控等防疫措施,我们无法正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实施其他满意的替代程序完成龙尚科技公司和芯讯通公司的审计工作,从而无法确认是否需要对其报表进行调整。同时,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18.商誉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日海智能公司合并层面由于龙尚科技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13,659.6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5,425.92万元,由于芯讯通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34,231.96万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我们亦无法确认是否需要对龙尚科技公司和芯讯通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进行调整。

(2)函证受限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日海智能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原因,导致部分银行及往来与收入函证程序无法执行。截至审计报告日,共有3份银行函证、116份往来(含收入)函证因快递停运无法发出;已发出的207份银行函证、1764份往来(含收入)函证中,尚有51份银行函证、537份往来(含收入)函证未收回,未回函的比例分别为24.64%和30.44%。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财务报表与上述函证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

2、资产减值的计量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3.应收账款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9,302.99万元,坏账准备29,597.80万元,账面价值179,705.19万元。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8.合同资产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37,577.81万元,减值准备4,410.41万元,账面价值133,167.40万元。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7.存货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日海智能公司存货账面原值158,055.9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9,706.71万元,账面价值148,349.22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恰当性。

3、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备用金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6.其他应收款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2,219.54万元,其中个人备用金和个人往来款余额3,126.52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日海智能公司未能提供部分款项未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合理理由,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这些款项是否存在应结转费用或成本而未结转的情形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日海智能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21,500.94万元,其中对AylaNetworks,Inc的投资账面价值为16,703.74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其价值的准确性。

5、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日海智能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成本、费用、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等科目的编制和列报。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因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与之相关科目期初数据和本期数据进行调整。

二、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

1、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审计范围受限

(1)重要子公司审计受限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委派经理1人、高级项目经理1人,助理人员6人的审计团队,于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对芯讯通的子公司重庆芯讯通无线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计。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天衡所委派1名经理担任芯讯通及龙尚科技公司现场审计经理,并配备10人审计小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审计。天衡所根据审计准则规定执行了内控测试、实质性程序等审计程序,针对发现的调整事项,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取得书面确认,天衡所据此对报表进行了调整。

2022年6月,公司聘请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尚科技公司、芯讯通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具体如下:

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2)第0213号评估报告,龙尚科技公司商誉资产组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6,175.38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5,132.33万元。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2 号》关于“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后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按照前期取得控制权时的持股比例73.8352%计算恢复为全部商誉为11,151.43万元、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为2,917.75万元,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9,093.13万元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减值。故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在合并报表层面补计提对龙尚科技公司的商誉减值2,924.46万元。

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2)第0196号评估报告,芯讯通公司商誉资产组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2,451.37万元、可收回金额为64,539.34万元,可收回金额大于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故无需在合并报表层面计提对芯讯通公司的商誉减值。

公司根据重新评估结果,在合并报表层面追溯调整对龙尚科技公司的商誉减值。

(2)函证受限

针对函证受限事项,公司组织人员分析、落实未发出函证的原因,及已发出未回函的原因,并通过重新发函并加大催收力度等措施解决此事项。

①重新发函情况

公司聘请的天衡所对2021年末银行账户重新发函,重发银行询证函190份、金额共计76,505.49万元;重新抽取往来及存货样本,重发往来(包含采购及销售)询证函1830份,金额共计488,460.95万元;重发存货询证函170份,金额共计24,163.24万元。

②重新发函回函情况

在天衡所重新发函后,公司加大催收力度,敦促各被函证单位及时回函。重发银行函证190份,收到银行回函190份,回函比例100.00%;重发往来(包含采购及销售)询证函1830份,收回往来(包含采购及销售)询证函1617份,回函比例为88.36%;重发存货询证函170份,收回存货询证函114份,回函比例为67.06%。

针对非银行类询证函未回函金额,公司已查阅相关资料确认其账面金额。

综上,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涉及重要子公司审计受限、函证受限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2、资产减值的计量

(1)应收账款减值的计量

公司管理层在结合具体项目资料以及获取的项目信息的基础上,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了重新评估。天衡所对于单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了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评估的依据;对于长账龄的应收账款,查阅客户签署的还款计划,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等,以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基于公司对客户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对预计收回可能性较低的应收账款予以单项认定,补计提坏账准备。经重新审计并追溯调整后,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已充分、恰当计提。

(2)合同资产减值的计量

公司2021年度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经过自查,公司按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与实际情况存在不符,且比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明显偏低。此外,公司2021年度未根据交易实质对合同资产余额进行重分类,将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重分类至应收账款列示。因此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

经过梳理,公司根据交易实质对合同资产余额进行了重新分类,并按照本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对追溯调整后的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重新审计并追溯调整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恰当。

(3)存货减值的计量

针对存货是否发生减值问题,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复核了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复核存货库龄,分析长库龄存货的减值计提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末对所有存货进行盘点,结合盘点时关注到具体存货状况,判断减值计提充分性;针对账面记载的合同履约成本,公司实地走访相关项目,了解项目的具体状况,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此外,公司重新梳理了发出存货对应的客户验收单据、报关单据、提单等,检查收入确认是否正确,同时检查是否存在应结转成本而未结转的情形。

公司根据上述梳理的结果,对2021年度相关的存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重新计算存货减值准备。经重新审计并追溯调整后,存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恰当。

综上,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涉及资产减值计量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3、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备用金

公司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成立个人款项余额清理小组,针对跨期个人借款进行专项清理工作,对于需归还的部分已督促归还,需列入成本费用的已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单项认定已经无法归还的备用金在2021年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还未发生支出的备用金,年底要求全部归还清零,根据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情况,重新申请备用金。截止到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非标意见所列示的借款余额的清理与整改工作。

综上,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涉及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备用金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针对Ayla Networks,Inc.投资的公允价值,公司委托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取得了华辰评报字(2022)第0271号《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报告专项复核需要涉及的Ayla Networks,Inc.股权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显示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1,322.41万元,需在2021年调减账面价值5,381.33万元。

综上,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涉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5、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针对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的指导下设立专项小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持续完善企业内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具体整改工作如下:

(1)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分别修订和新增了《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收入核算管理办法》、《财务人员管理办法》、《资金和网银管理制度实施专项工作方案》、《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OA财务类流程规范指引的通知》、《项目时间与沟通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了财务基础。

(2)规范收入核算,及时准确地反映收入的准确性

2022年度,公司制定了《收入核算管理办法》(日(财)字【2022】004号),将收入业务按性质分类,确认各类收入的收入确认时间点,明确货物销售业务、工程业务、信息集成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收入确认条件、收入确认依据。

2022年7月公司针对工程项目制定并发布了《项目时间与沟通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的关键过程、进度控制、对内对外的沟通过程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尤其是对项目的工作量的确认标准,提高合同履约进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按照上述完善后的制度,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类别明确收入确认时点,重新梳理了收入确认相关的原始单据,进行收入截止测试,针对跨期的收入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对主要的工程项目合同条款进行复核,针对属于分期收款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追溯调整至相应年度;对2019至2021年度涉及合同履约成本的各工程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对个别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可收回性进行了重新评估,补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对公司历史年度承接的各类通信工程项目中确认的合同资产余额进行了重新分类,并按照公司应收款项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对追溯调整后的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保证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公司强化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完善内部监督流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出具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报告。

(4)提高公司全员风险意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公司组织全体董监高、中层干部及相关岗位人员对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风险意识。

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且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已有效运行。通过公司自查自纠,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故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经消除。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日海智能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282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否定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原文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日海智能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日海智能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在收入确认时点上财务部门缺少对业务信息进行必要的审验和监督流程,影响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和费用确认的准确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及存货等财务报表项目的计价,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失效。

2、日海智能公司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3、日海智能公司的个人备用金使用制度未有效执行,造成期末存在部分个人备用金余额较大且备用金账龄超过1年的情况。

二、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针对否定意见所述的内控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做了以下整改:

(1)为规范公司收入的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地反映收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会计核算与会计准则的规定相符,公司根据业务,制定了《收入核算管理办法》(日(财)字【2022】004号),将收入业务按性质分类,确认各类收入的收入确认时间点,明确货物销售业务、工程业务、信息集成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收入确认条件、收入确认依据;办法明确财务负责人对收入核算的规范性负直接责任。同时,各企业分别对以往的收入核算按照《收入核算管理办法》的原则进行检查调整。经2022年第四季度对收入核算的内部抽查验收,各类收入核算的确认依据充分,收入确认时点符合规定。该项重大缺陷已整改完毕。

(2)2021年公司子公司芯讯通与参股公司Cathay Tri-Tech., Inc发生产品购销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2678.2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充确认。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降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识别、披露风险,2022年5月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和关联人,以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决策权限。该制度修订经董事会提出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在公司高管、各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意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了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整改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成立个人款项余额清理小组,针对跨期个人借款进行专项清理工作,对于需归还的部分已督促归还,需列入成本费用的已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单项认定已经无法归还的备用金在 2021 年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还未发生支出的备用金,年底要求全部归还清零,根据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情况,重新申请备用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了所列示的借款余额的清理与整改工作。

基于上述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特此说明。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和第9.8.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日海智能”变更为“*ST日海”,股票代码仍为“0023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解决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2023年4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8号],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2023年4月14日,天衡所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1381号],该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2年度,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4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9号],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因2021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1、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纠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资格,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022年度,天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中国注册会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计意见。

为保证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所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28 余年,承办过海澜之家(600398)、江苏舜天(600287)、宁波韵升(600366)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新日股份(603787)、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纽威数控(688697)、海锅股份(301063)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正凤,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1余年,承办过新日股份(603787)、海锅股份(301063)、晶华新材(60368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天衡所拟委派王伟庆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伟庆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承办过沙钢股份(002705)、红宝丽(002165)、中利集团(00230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中利集团(002309)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无。

3.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3年度天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天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简繁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对天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天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尤其中小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拟聘任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信誉,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所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蔡素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2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88,021.72万元,较比上年同期下降3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12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49%。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075.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7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利润-136,854.54万元,去年同期为-18,037.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559.04万元,去年同期为-16,282.94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47,305.38万元,去年同期为44,000.35万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1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会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向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蔡素兰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对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公告编号:2023-02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261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