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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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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潍坊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汇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摩根大通银行、三菱日联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外汇管理业务及贸易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在上述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18,092.27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为172,74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为245,347.27万元。 主要用于下述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以下简称“用途1”)或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融资业务(以下简称“用途2”),担保期限为一年,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香港歌尔泰克、青岛歌尔视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79,696.5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79,696.50万元,主要是受境外某大客户通知公司暂停生产其一款智能声学整机产品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1、应收款项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4,901.33万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683.41万元,外币折算差额等减少坏账准备-585.3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503.21万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1.36万元,本年度核销坏账金额97.09万元,外币折算差额等减少坏账准备4.88万元。

2、存货的减值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年初存货跌价准备22,931.53万元,本次按照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120,327.94万元,因本期部分存货已实现对外销售或领用等原因,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销36,742.23万元,因外币折算差额等原因减少存货跌价准备-581.17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7,098.42万元。

3、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聘请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评估,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于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57,946.49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79,696.50万元,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79,696.5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 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歌尔股份”)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80号《关于核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10号”文同意,公司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歌尔转2”,债券代码“128112”。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500万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99,500万元于2020年6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97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9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喜验字【2020】第000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施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并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科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设立了账号为532907196810888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设立了账号为8110601012201149387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电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设立了账号为37789999101300013637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控股子公司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设立了账号为53690358871090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歌尔电子、歌尔光学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2020年9月24日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受募集资金到账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及变更实施主体的影响,之前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已经不再使用,并已经销户。具体如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8110601012501139043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29日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377899991013000113487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28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53190211091081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29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531902110910611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29日销户。详情请参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利用公司子公司歌尔电子及歌尔光学在人员、设备、厂房等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进展,公司拟将AR/VR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实施主体由歌尔股份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实施,同时实施地点相应发生变更。上述变更相关议案已经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