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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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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68 公司简称:醋化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6,745.2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公司被评为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创新型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江苏省环保示范企业,江苏省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企业,南通市产学研示范企业,南通市科技十强民营企业等称号。公司凭借产品品牌、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客户资源方面的优势和稳定的供货能力,始终占据着行业领先的竞争地位。多个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随着二十大的召开,习总书记在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当前全球形势开始好转,经济将逐渐回暖,尤其是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将迎来新发展。

2022年初,国家进一步修改了《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更加明确了石化化工鼓励类的项目、技术,对于行业发展是利好消息。公司将紧抓机遇,加快落实“食品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高端专用化学品”四大基地建设,打造“绿色国际”化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以醋酸衍生物、吡啶衍生物为主体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内容涵盖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开发、工业化生产、配套经营及定制加工等完整的精细化工业务体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和饲料的防腐、医药及农药的生产、颜(染)料的生产三个领域,因此本公司的产品分为:(1)食品、饲料添加剂: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2)医药、农药中间体:乙酰乙酸甲(乙)酯;(3)颜(染)料中间体:乙酰乙酰苯胺类产品;此外,公司应客户需求还经营部分其他有机化学产品销售(包括部分贸易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国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内经济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新形势下,各种不确定成为一种新常态,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不小的挑战。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公司上下一心积极应对,在董事会的指导下,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创造引领高质量发展,共担共赢构建新成长格局”。随着这些举措的稳步落实,公司在困难重重叠加的2022年取得了较好的战绩。

报告期内,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 35.90亿元,同比增长19.7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 亿元,同比上涨130.6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3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会计师:汪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2022年度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并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递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独立董事认为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 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6,406.2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59.8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59.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0.02万元系为激活不动户,向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资金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2020年6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6,406.2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59.8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59.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0.02万元系为激活不动户,向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资金所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78.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6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2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 年2月25日披露的公告临2016-010号《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2月15日将该等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临2017-010号《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使用的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前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11”号公告)。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6-024”号公告)。

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7-021”号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8-013”号公告)。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9-018”号公告)。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20-018”号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014.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9.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405.06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3月31日后、募投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其中,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醋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醋化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醋化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满足了公司自行处置部分危险废弃物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环保设施处理水平和档次,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环保设施保障,预期利益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8 股票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资质较好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协议主体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稳健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流动性好的相关产品,可避免因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均为取得相应资质的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净值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日常操作管理。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时、适量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68 股票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财政部于2022 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主要影响如下: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通市银座花园酒店 (工农路20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3 年4 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信函或传真为准(信函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16:00),并附上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5.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68号

联系人:俞新南 联系电话:0513-68091213

传真:0513-68091213 邮箱: aac@ntacf.com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不含税)

注:其他有机化合物类产品乙烯酮均为自产自用,产品双乙烯酮大部分自产自用。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含税)

四、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丁彩峰、张建、薛菁华,独立董事王宝荣、齐政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庆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总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6,745.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临2023-019)。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下转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