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05,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391,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444,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17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137,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105,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谭飞持有公司股份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56,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7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17,07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2,3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44,77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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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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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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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阳和投资本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5,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265股;石壮平先生本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00股;杨崇祥先生本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559股;郑桂华女士本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236股。其他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期间未进行减持。
2、黎晓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其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3,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4.97%;谭飞女士虽为一致行动人,但是本次无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