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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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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恒尚节能

(二)扩位简称:恒尚节能

(三)股票代码:603137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066.6667万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266.666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3,066.6667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3,201.0257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50%。本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截至2023年3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2.48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T-3日);

注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

注3:市盈率均值不包含2021年扣非前/后EPS为负值的可比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15.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3.4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扣非后)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祖伟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通湖路8号

联系人:华凤娟

电话:0510-8875776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层

保荐代表人:姚黎、黄飞

电话:025-83387679

发行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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