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潢川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3-01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潢川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项目具体内容及进度仍需以后续投资建设合同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合作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与潢川县人民政府于近日签订了《共建潢川华英工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计划与潢川县人民政府共建潢川华英工业园,初步规划四大基地,包括食品深加工园区、羽绒及制品加工园区、综合产业特色园区及商业配套综合园区,规划面积约 1500 亩左右,按照“十年领先、二十年不落后”的总体设计标准,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确保园区标准一流、功能完善、布局合理。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潢川县人民政府
潢川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大别山革命老区,北临淮河水、南依大别山,自然资源丰富,产业特色突出。近年来,潢川县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先后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全国茶叶百强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省文明城市、省园林城市、省双拥模范县等。
(二)关联关系:公司与潢川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潢川县人民政府
乙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按照县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华英重整成功只是好的开始,最终是要将华英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添彩。结合潢川县产业集聚区整体规划布局,计划建设华英工业园区,将华英自用项目及对外招商引资项目一揽子规划进来,让华英产业更集聚,成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中的“园中之园”,这样有利于解决目前华英产业升级及资源配置等问题,也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及公共建设成本,同时也能充分展现上市公司对外形象及潢川县招商引资成果。
(二)目标定位
根据打造华英工业园区的总体构想,初步规划四大基地,包括食品深加工园区、羽绒及制品加工园区、综合产业特色园区及商业配套综合园区,规划面积约1500亩左右,按照“十年领先、二十年不落后”的总体设计标准,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确保园区标准一流、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真正打造成潢川县特色标准示范工业园区。
(三)建设内容
1、食品深加工园区。以目前河南华英樱桃谷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心,北接工业大道、南接潢光路、东接光州学府、西接禽类加工三厂,利用四周闲置土地组建华英食品深加工园区,规划面积500亩左右,重点打造熟食出口加工基地、休闲食品加工基地、血制品加工基地及预制菜加工基地等,并预留招商引资项目用地。
2、羽绒及制品加工园区。以目前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华隆羽绒有限公司、潢川县港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及上海庆宇药业潢川有限公司为基础,打造华英专业的羽绒加工及制品加工基地。规划面积400亩左右,并预留招商引资项目用地。
3、综合产业特色园区。以目前禽类加工一厂、二厂、三厂为基础,组建华英综合产业特色园区,规划面积550亩左右,打造屠宰加工基地、特色加工基地、饲料加工基地、包装品加工基地、研发检验基地等。
4、商业配套综合园区。以中轴大道东侧、工业大道南侧、老312国道北侧、规划中的羽绒产业园区西侧,大概50亩左右土地,计划未来三年总投资5000万元,打造华英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华英人才公寓、综合生活园区、华英管理学院、员工培训基地及一些配套的商业金融服务项目,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构建企业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满足企业未来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立即建立完善工作会商沟通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适时建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双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尽快商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其投资规模、建设内容、项目用地、规划设计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等,尽快签订具体合作项目投资协议、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为双方推动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任何一方负有缔约义务与责任,且本协议不为相互追责提供任何依据。本协议合作项目所涉相关事项,由双方或双方指定主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或指定主体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投资或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作目的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始终聚焦于鸭产业,未来五年将在食品全产业链、羽绒全产业链重点发力,持续做精做优做强这两大核心主业。随着现有产能的不断扩大及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恢复提升,公司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但是目前公司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基础制约了公司业务的发展。
此次公司拟与潢川县人民政府共建潢川华英工业园,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公司产业升级及资源配置的问题,通过优化产业集群、引领开放创新、统筹要素资源,进一步壮大公司现有食品及羽绒产业规模,实现两大产业的升级改造,推动产业链前端和后端互相配合、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实现内部效率与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本次项目合作顺利实施,预计将有利于全面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实现降本增效赋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本次签署合作协议短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从中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2022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2、2021年6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
3、2021年1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共建潢川华英工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