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4,385,41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股份登记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1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24,385,412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3名,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24,385,4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1%,上述限售股将于2023年4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量为 224,385,412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224,385,41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卫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卫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中国卫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国卫通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建投证券对中国卫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4,385,412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