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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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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进行现金管理2亿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1:

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因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所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尚未投入资金主要为项目尾款或质保金。

附表3: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尚处在建设期。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9,9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1,643,847股)的0.5925%。

2、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3、本次回购注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公司将发布回购注销完成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1、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160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5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授予及相关调整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5、2020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54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并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3日。

5、2021年5月11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0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发生变化,变为2,079,999股。

6、2021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24,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6,080,708股的0.588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24,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1,683,216股的0.473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一名员工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其监事提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1,692,465股的比例为0.0395%,并对本次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锁定期内变为53人。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激励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具体绩效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29,792,918.3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5,588.38元。

(1)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229,792,918.33元,相比2018年和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706,611,969.38元增长率为74.04%;

(2)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25,775,588.38元,相比2018年和2019年净利润平均值45,629,265.06元增长率为-43.51%;

公司两项业绩指标均未满足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激励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2020年限制性激励股票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81,600,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99999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2020年度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99998股。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数量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数量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600000×(1+0.2999998)=779,9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925%。

2、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公司代为收取;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该等代为收取的现金分红不予返还,公司将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注销,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8.90÷1.2999998=6.8462元/股。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初步预计为5,340,029元(未计算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79,99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冲回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激励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导致公司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按授予价格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回购并注销。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9,999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股票数量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779,999股限制性股票。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程序及相关的减资程序,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5,588.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56,755.30元,减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75,675.53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7,447,677.39元,减上年度已分配股利45,632,165.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96,591.56元。

基于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分配预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263,100股后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 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策程序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精密”或“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总额度内,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备注:1、以上财务数据为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2、以上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上述担保有效期限内向下列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四、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被担保人的银行授信及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时,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不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2%,占公司2022年度总资产的5.43%。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为其提供上述担保。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不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2%,占公司2022年度总资产的5.43%。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宜均为公司开展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授信担保方式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担保或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质押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借贷,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担保或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抵(质)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贸易融资、国内外信用证及押汇、T/T押汇及代付、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及贴现、各类保函担保、法人透支业务、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申请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的融资需求在各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进行分配。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31,640,353元。

(二)变更原因:

1、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25日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一定变化。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3,494股。

2、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9,999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本由131,640,353股变更为130,863,848股,注册资本由131,640,353元变更为130,863,848元。

(三)变更后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30,863,848元。

二、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鉴于上述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最新《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9,99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31,640,353股变更为 130,863,848股,注册资本由131,640,353元变更为130,863,848元。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2日8:00-17:00

3、联系人:刘玉伦

4、联系电话:0537-3956905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 10日(星期三)(15:00一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元强先生、独立董事刘震先生、董事会秘书宋志强先生、财务总监邱秀梅女士、保荐代表人安忠良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具体以当天实际为准)。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 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已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市场价格,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6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期按质完成了审计、鉴证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按期按质完成了审计、鉴证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鉴证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