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9版)
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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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车库”)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358号
注册资本:15,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092343392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饶本骁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2月24日至2034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租赁、维修(仅限上门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车库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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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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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诺力”)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号1幢1层10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4215976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毅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营业期限:201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立体仓库系统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诺力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90%,上海漠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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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诺力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研发大楼4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7AT34B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新华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五金产品批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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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最高额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中,诺力车库的所有其他股东已经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诺力车库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诺力车库向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担保按照对诺力车库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其中,诺力车库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诺力车库向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担保按照对诺力车库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担保、反担保各项事宜,充分掌握反担保方的信用、财务及担保风险情况,确保反担保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9.8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公司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的,并在保前、保时、保后持续监控反担保方的贷款、信用及财务等情况,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5,69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和15.0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净额为人民币118.00万元;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人民币35,690.00万元。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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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保本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具体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逆回购、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贷款、私募净值产品、定期存款等。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安排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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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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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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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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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费用合计120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工作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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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晟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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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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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电源”)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工一路)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志良
经营范围: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充电器销售;极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0,960.3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729.9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8,265.5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55.9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08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电源68%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以人民币275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55%股权。公司总经理、董事毛英女士以人民币187.5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电源3.75%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智源路
注册资本:27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中牛
经营范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电芯、充电器的研究开发;蓄电池及配件、蓄电池极板的开发、生产、销售;劳务服务。(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或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0,709.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676.0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3,334.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以人民币2,708万元认缴出资,持有山东诺力新能源100%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浙江新诺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浙江省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路27号4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鹏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804.3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37.7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963.8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5.0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山东诺力新能源100%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的开展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范围,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2、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一部分,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小,关联交易的持续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3、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事前已经我们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列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3、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展开,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交易程序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结果公平、公正。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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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7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钢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以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原材料价格,锁定经营利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热轧卷板对应的期货品种热轧卷板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为10,000吨,全年套期保值投资总额度控制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二、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三)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套期保值的顺利进行需要业务人员专注的从业精神,而其可靠性、准确性十分关键,但难免产生一定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三)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四)建立公司的期货业务的授权制度、审批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同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一贯的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
1、交易对手: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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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2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61.5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具体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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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及具体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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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 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 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 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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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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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贾国华 金婉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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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陆大明、谭建荣、刘裕龙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诺力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财务章节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诺力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股份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晟回避了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3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吴望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诺力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诺力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3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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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每股派送红股0股,每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185,138.0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7,444,465.83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184,73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9,583,943股后应分配股数共257,600,79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1,680,435.05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23%。
2、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583,94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一贯注重通过利润分配方式努力回报投资者,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加大现金分红的号召。2022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方式且采用了规模较大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利润分配预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合法有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