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3-01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 上午 10点00分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10点15分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10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油大街201号中海油服主楼31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

至2023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投票。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2022年年度报告》《中海油服: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中海油服2022年度股息分配方案公告》《中海油服2023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海油服2023年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海油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海油服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5、6、7、9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附件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公司股东,有权以书面委任一名或一名以上代表(不论该人士是否为公司股东)代其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凡委任多于一名代表的股东仅可于记名表决或投票表决时投票。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由委托人或股东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授权人签署。委任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则该授权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就H股持有人而言,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及代表委任表格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就A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须于上述时限前送达公司行政管理部。

(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需身份证明材料详情请见附件3。

(三)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四)登记地点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油大街201号中海油服主楼2层行政管理部。

(五)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油大街201号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电话:(010)84521685

传 真:(010)84521325

电子邮箱:cosl@cosl.com.cn

(二) 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任的代表须自行负担交通及住宿开支。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中海油服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海油服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资者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的身份证明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投资者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的身份证明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

(1)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 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 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