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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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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齐利平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种子酒、晶方科技、太龙照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瑞纳智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悦康药业(68865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书彦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交建股份(603815)、设计总院(603357)、皖仪科技(688600)、双枪科技(001211)、美悦股份(872458)、润东科技(836590)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上述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纳智能”)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 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 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 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 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 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 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 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 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18 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24,826,708.5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4,479,139.71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202,608.31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2,750.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6,311.45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240,092.85元。

(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2年度,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7,568.8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4,826,708.59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826,708.59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36%;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4,826,708.59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1.50%。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18 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纳智能”)于 2023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取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3月29日至4月8日,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2年6月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届满12个月,且公司尚未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已失效,故公司拟取消授予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4万股,预留授予16万股。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1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74万股调整为73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16万股调整为17万股。本次拟取消授予全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数量为17万股。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取消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18 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 月23 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0、11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3、上述议案6、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17:00

2、登记地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31131(信封请注明“瑞纳智能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须在2023年5月22日17时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江成全

联系电话:0551-66850062

传真:0551-66850031

电子邮箱:rnzndb@runachina.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1131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29,投票简称为“瑞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 原因不能参加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1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7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王晓佳先生、竺长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大永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390,00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51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62%。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9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59,512,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3,902,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利润分配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除以自身财产提供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大永、王兆杰、董君永、于华丽、陈朝晖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届满12个月,且公司尚未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已失效,故公司拟取消授予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4万股,预留授予16万股。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1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74万股调整为73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16万股调整为17万股。本次拟取消授予全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数量为17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 17 日,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 7 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 17 日,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 7 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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