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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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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概述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全产业链垂直整合并已深入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业务的能源化工企业。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石油炼化与聚酯化纤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多样化的烯烃制取工艺,逐步形成了一个全产业链垂直整合的化工综合体,依托炼化一体化、醇基多联产、丙烷产业链项目构建的“大化工”综合化学原材料供应平台为基础,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化学、生物技术等多元化产业链条延伸的“1+N”产业布局。

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来看,上游的炼化板块是下游聚酯化纤产业、新材料产业的基础原材料保障平台。盛虹炼化1600万吨/年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所产出的乙烯、丙烯、PX、苯、醋酸乙烯、乙二醇、苯酚、丙酮等石化原料,基本可以满足下游PET、聚酯化纤、丙烯腈、环氧乙烷、EVA、环氧丙烷等产品的原料需求。

公司目前拥有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240万吨/年的甲醇制烯烃(MTO)及70万吨/年的丙烷脱氢(PDH)装置,实现了“油头”“煤头”与“气头”三种烯烃制取工艺路线的全覆盖。通过“油、煤、气”差异化、多样化的原料来源布局,使得公司在成本综合控制、应对周期波动风险、新产品研发及下游高端石化产品的工艺路线选择等方面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和可能性,也为公司进一步发挥规模经营优势,降低行业周期性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更好地抗周期、跨周期稳健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底层基础。

(二)主要业务板块介绍

1、石化及化工新材料

公司石化及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位于“国家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连云港徐圩新区,经营主体包括盛虹炼化、斯尔邦石化、虹港石化。

(1)炼化板块

盛虹炼化是公司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经营主体,该项目是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重点推进项目,具备多样化的基础化学品产能,是公司新材料产业的原料保障平台。项目总投资约677亿元,规划占地总面积为613公顷,项目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600万吨/年,拥有芳烃联合装置规模280万吨/年(以对二甲苯产量计),乙烯裂解装置规模110万吨/年,系目前国内单体最大的常减压装置。2022年12月,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常减压、芳烃、乙烯及下游化工品装置等已顺利打通全流程并全面投产。

(2)新能源新材料板块

斯尔邦石化为公司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经营主体,现已形成丙烯、乙烯及其衍生精细化学品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产品结构,获得省级“绿色工厂”。已投入运转的MTO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以甲醇计),系全球单套最大的醇基多联产装置;丙烷脱氢装置(PDH)设计产能70万吨/年。截至报告期末,斯尔邦石化拥有78万吨/年丙烯腈、30万吨/年EVA、25.5万吨/年MMA、30万吨/年EO等产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EVA生产企业,也是国内最大的丙烯腈生产企业。

(3)PTA板块

虹港石化是公司聚酯新材料产业链的重要中间环节,向上承接公司炼化芳烃产品,向下供应公司苏州、宿迁基地聚酯原材料。主要产品精对苯二甲酸(PTA)广泛用于纺织新材料、功能性纤维、聚酯新材料等领域,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截至报告期末,虹港石化拥有390万吨/年PTA产能,是华东地区重要的聚酯原材料供应商。

2、聚酯化纤

公司分别在苏州、宿迁设立化纤生产基地。根植错位竞争战略,公司主攻超细纤维、差别化功能性纤维的开发和生产,牵头成立国家级的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打造了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领先的可再生PTT聚酯、纤维产业链等,被誉为“全球差别化纤维专家”,重要经营主体国望高科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截至报告期末,已拥有310万吨/年差别化纤维产能,其中包括超30万吨/年再生纤维产能,以高端DTY产品为主。

(三)公司所属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的石化及化工新材料、聚酯化纤行业属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行业波动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产品供给和下游产品市场等因素影响。

1、炼化板块

盛虹炼化是国内三大民营炼化企业之一,拥有国内1600万吨/年单套规模最大的常减压蒸馏装置、蜡油加氢裂化装置、全球规模最大的单系列对二甲苯装置;国内规模总量最大的3×31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等多项“第一”。此外本项目采用的320万吨/年沸腾床渣油加氢装置、320万吨/年柴油加氢裂化装置、28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4×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也均属于国内规模较大的装置。工艺装置规模及设备的大型化,带来设备效率相应提高,有利于能量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从而可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2、新能源新材料板块

斯尔邦石化拥有240万吨/年MTO装置(以甲醇计),为全球单套最大的醇基多联产装置。在下游的高端烯烃衍生物中,斯尔邦石化拥有EVA产能30万吨/年,主要用于生产光伏级EVA。经过多年研发,斯尔邦石化开发出多种牌号的光伏级EVA,产品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斯尔邦石化光伏级EVA市场份额全球第一,产品质量受到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已经覆盖了国内众多光伏胶膜领域的头部企业。

斯尔邦石化拥有丙烯腈产能78万吨/年,丙烯腈下游广泛用于生产ABS、聚丙烯酰胺、尼龙66、碳纤维等产品。斯尔邦石化的丙烯腈产品质量稳定且优异,已经成为国内众多主流碳纤维企业的主要原料供应商,截至报告期末产能位居国内第一。

3、聚酯化纤板块

公司拥有涤纶长丝年产能310 万吨,差别化率超过90%。公司高附加值长丝产品以高端产品DTY为主,DTY产能全球第一。公司也是全球领先的全消光系列纤维生产商和细旦差别化纤维生产商。同时,公司还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领先的可再生PTT聚酯纤维产业链等。

公司再生聚酯纤维产能超30万吨/年,聚酯再生纤维产能居于全球行业前列。公司通过专项技术攻关,率先投产自主研发的由废旧塑料瓶片到纺丝的熔体直纺生产线,不仅实现了废旧塑料的循环再利用,同时还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目前公司再生纤维已经通过全球回收标准GRS认证,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加大在差异化和高性能化纤产品上的研发和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等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出具了“联合〔2022〕4247号”《信用评级公告》,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盛虹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第四节、第六节”部分内容介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投资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2023年原油进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328049_B01号),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

《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3年4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55号)《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5,810,6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10,031,685.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793,240.13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67,594.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238,444.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07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358,223.84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后为358,057.09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已全部到达盛虹炼化并入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418.33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642.1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盛虹炼化于2021年6月将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四个银行账户全部销户。

(二)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250.00 万元。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日当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97,250.00 万元,当日全部到达并入账,其中350,000.00万元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已于当日划转至盛虹炼化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071.72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4.7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187.2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5.36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核准,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88,727,300元。截至2022年6月24日止,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14,10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88,727,290.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3,054,556.7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983,273.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5,672,734.2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5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2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总金额为405,368.95万元。立信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56号《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5.0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2022年12月发行GDR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34,926,886 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 43,492,688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批准,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GDR 证券全称: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 上市代码:DFSH。本次发行的 GDR 共计 39,794,000 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 397,940,000 股本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18亿美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发行日当日到账,扣除基础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约为7.15亿美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 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盛虹炼化对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对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石化产业”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盛虹炼化”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于2022年6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吴江盛泽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GDR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由于GDR账户非监管户,故没有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1)公司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四个银行账号已全部销户,其中中行盛泽支行513174824463专户销户时0.66元余额转入盛虹炼化基本户:工行连云港分行1107010019200334079。

(2)公司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存放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建行盛泽支行、招行吴江支行、江苏银行盛泽支行、光大银行吴江支行、招行吴江支行五个银行账户已销户。其中建行盛泽支行32250199763800001849专户销户时14,537.00元余额,招行吴江支行512902919410405专户销户时34,110.78元余额,江苏银行盛泽支行30390188000217138专户销户时3,906.20元余额均转入盛虹炼化专户:工行盛泽支行1102022129001515628。光大银行吴江支行37120180802308022专户销户时1,290,854.05元余额转入东方盛虹基本户:工行盛泽支行1102022109001075462。

(3)公司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农行盛泽东方支行10545601040040088专户于10月28日将9,132,985.41元转出至农行东方丝绸市场支行10545601040034776一般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的中行盛泽支行、工行盛泽支行、建行盛泽支行、农行盛泽东方支行四个银行账户已销户。其中中行盛泽支行489777820206专户销户时22,453.35元余额,工行盛泽支行1102022129001557606专户销户时22,667.81元余额,农行盛泽东方支行10545601040040088专户销户时2,344.67元余额均转入东方盛虹基本户:工行盛泽支行1102022109001075462。鉴于公司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于2023 年1月4日2023 年1月11 日办理完毕上述剩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2022年12月GDR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未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为汇兑损失2,503,705.4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表1-2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2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附表1-3《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万元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GDR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待投入项目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7日

附表1-1:

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418.34万元,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支付数的差异,项目实际支付金额超出项目预算金额418.34万元,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下转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