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 06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 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4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978,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18%。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92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0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02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5%以上股东签署借款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45,4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3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788%;反对32,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卓颖、赵明宝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2,1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强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强强投资减持公司股份41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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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强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71%。截至公告日,强强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7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71%;减持后强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1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强强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