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07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3,700,787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0年4月13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3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4月向法国巴黎银行等3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4,809,049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其中,法国巴黎银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0个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烟草公司”)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结束后,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认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锁定期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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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所持有的限售期限36个月的限售股。法国巴黎银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锁定期限60个月的限售股尚未达到解禁期限。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2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南银转债”),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南银转债”自2021年12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
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南银转债”累计转股数为336,714,506股(详情请见本公司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4日,“南银转债”转股数414股。截至2023年4月14日,“南银转债”累计转股数为336,714,920股,致使本公司总股本数量由10,007,016,973股增加至10,343,731,893股。
除此以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致使本行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江苏省烟草公司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京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南京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南京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3,700,787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因2023年4月23日为休市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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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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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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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