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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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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高端消费类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领域具有产品类型多样、应用领域可扩展性强的特点,且随着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不断催生出新的应用场景;同时,下游产品多样化、多变化、定制化、高品质等特征,要求产业链上所有环节需要保持相应的创新质量和节奏。尤其是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新基材的迅速迭代,对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应用提出了新的挑战,相关企业必须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更新,不断满足消费者对终端产品新质感、新视觉、新体感的需求,为用户营造最佳的使用体验。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领域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差异化价值的创造,打破了国内高端消费类电子、乘用汽车涂料领域长久以来被国际巨头所垄断的竞争格局,实现了关键涂层材料的国产化替代,与众多细分行业的优质企业建立了良好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基本实现对下游全球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业务的全覆盖。

经过长期的行业积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市场需求响应速度、产品性能、产品种类、品牌知名度和终端客户认证情况在细分市场中均处于国内前列。随着公司近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产品结构的日益完善,综合竞争力实力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地位随之进一步得到巩固。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1)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变革为国产新型功能涂层企业带来巨大发展机会。

伴随着电动车时代到来,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再创新高,2022年达到1082.4万辆,同比增长61.6%,其中中国达到688.70万辆,在全球的比重增长至63.6%。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中,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制造潮流的引领者,以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为代表的中国车企走在了产业发展的最前端,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标准、技术参数等各项指标的制定者和参与者,并开始在新能源汽车赛道上建立新的国产化供应链体系,这为在研发本土化、供应当地化、响应快速化等关键环节更具优势的国产涂料品牌带来趋势下的破局良机。

(2)消费升级、技术进步带动涂料行业进一步向精细化、高端化、功能化演化。

以特斯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品牌通过垂直整合模式替代传统的分工专业化模式,将造车难度降低,使得电动车产业更接近于电子产业。新能源变革带来供应链的革命,大量消费电子公司进入汽车电子领域,为传统汽车行业带来了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消费者在选购燃油车和新能源车的边界正在被逐渐打破。比如大屏或多屏设计成为如今新能源汽车的标配,新能源汽车内外饰设计更关注驾驶者、乘坐者的多重感官体验等,这些变化促使汽车产品整体更具简约感、科技感、高级感,而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作为乘用汽车内外件的装饰或保护材料,对汽车驾乘舒适度、汽车轻量化解决方案重要性将进一步显现。

此外,在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的“多轮驱动”下,自动驶技术成为汽车智能化的主要偏向,以电驱系统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发生正颠覆性变化,智能制造主导的工业4.0革命正深刻改变着产业格局,大量新的相关功能性涂层材料及新工艺配套技术需求正不断衍生,这些变化将带领涂料行业向更加精细化、高端化、功能化方向发展。

(3)环保理念及政策深入,水性环保型涂层应用加速普及。

绿色发展既是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基本方向,也是企业发展的更高目标要求。2021年3月24日发布的《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中重点提出,到2025年环境友好的涂料品种占涂料总产量的70%的目标。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指示,要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使用比例降低20%。2022年12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就包括“工业涂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粉末等四类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除外”。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国际国内终端品牌客户重视承担社会责任,为满足环保需求,采用更环保的涂料水性化趋势明显。在环保政策外在压力和汽车企业自身品牌建设需求的推动力下,工业涂料领域的“油改水”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速度和深度向前推进,大批涂料企业开始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水性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的开发和应用比例。

(4)行业格局分化明显,集中度提升空间较大。

目前,我国涂料市场仍属于竞争型市场,但市场相对分散。在市场需求下降及双碳政策带来的行业转型等多重因素压力下,工业涂料市场行业洗牌速度加快,行业格局分化愈发明显。综合竞争力较弱、资金研发实力不足的中小涂料企业将陆续退出,而拥有品牌、规模、客户、渠道和资金等优势的头部企业在一些中高端领域完成进口替代后,国产品牌市场份额会逐步提升,竞争优势进一步放大,在强强对决中不断走向卓越。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09.20万元, 同比减少1.80%;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8,225.09万元,同比减少15.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12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4、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

5、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0.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人调整为4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20万股调整为9.70万股。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00%”,上述“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 23733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4,775,657.86元(剔除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第二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 30%,因此,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5350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9100万股,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445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95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950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组织升级调整,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卫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卫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卫国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缪培凯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凌云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缪培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缪培凯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先后分管产品研发体系、市场营销等,多年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缪培凯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缪培凯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缪培凯先生简历:

缪培凯先生,1980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长沙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省市级领军高层次人才。2009年6月至2019年6月,历任公司产品研发工程师、产品研发经理、产品应用部长、战略产品研发部长、全球商务经理、全球商务总监、市场营销副总裁。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缪培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524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4月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缪培凯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同时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12万元/年/人(税前)。

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13、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0元(含税)。

● 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250,942.92元,2022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9,696,813.33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811,776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741,650.5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811,7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1,924,7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1,736,486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方案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傅成钢,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翟爱萍,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莫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85万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松井汽车涂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汽车涂料公司”)。

● 投资金额: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松井汽车涂料公司100%股权。

● 相关风险提示:松井汽车涂料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与攸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同》,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湖南省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兴建汽车涂料建设项目。根据《投资合同》约定,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5000万元在湖南省攸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松井汽车涂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汽车涂料公司”),以松井汽车涂料公司作为汽车涂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推动汽车原厂、后市场等涂料业务发展。

二、投资标的概述

1、拟设立的子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松井汽车涂料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址: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研发;涂层材料开发;水性涂料制造、销售。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与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为把握乘用汽车行业发展机遇,全面推进公司汽车涂料业务持续、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现有产业布局及业务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企业品牌影响力。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风险提示

松井汽车涂料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公司将紧密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152,000.00元。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51,760,236.35元,余额人民币634,391,763.65元已于2021年6月2日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开设的账号63203807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交易所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7,125,685.2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26,314.76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224,397,268.18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63,308,418.11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24,397,268.1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65,385.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041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16,706.66元和支付发行费用3,748,679.18元的自筹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和办理通知存款业务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办理其流动性好、收益性高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4,600,669.22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9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德邦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结合全球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具体实施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建设完成期限进行延长。2022年6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经上述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共需增加投入8,401.25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补充。详情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情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松井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松井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22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附件1: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总额。

注4:承诺投资项目的“本年度投入金额明细项累加数”与“承诺投资项目小计”相差0.01,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附件2: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