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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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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30 公司简称:云中马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0万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该预案还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17 纺织业”中的“C178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中的“C1789 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中的革基布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17纺织业”。

2022年1-12月,全国纺织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9%,营业收入52564亿元,同比增长0.9%;利润总额2067亿元,同比下降24.8%;行业亏损面21.4%,同比扩大4.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纱、布、服装产量同比分别下降6.6%、6.6%、3.4%,化纤产量同比下降1.0%。行业平均用工人数551万人,比上年同期下降4.8%。

2022年,我国纺织行业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异常严峻。市场需求疲弱、贸易环境更趋复杂等综合风险因素对纺织行业造成较大冲击,经济运行压力显著加大。纺织企业纷纷努力克服各种风险冲击,虽然部分运行指标同比有所回落,但降幅较小。

提高产业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仍是行业发展的核心。在全球产业变革的大趋势下,我国纺织行业将持续强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创新,全力推进行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深度践行文化自信与绿色发展,聚合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势能,推动行业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纺织行业是浙江省重要民生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2022年以来,受总体经济下行、需求不足、国际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浙江省纺织行业总体呈现“一季度平稳开局、二季度波动前行、三季度承压下行、四季度下行加剧”的运行特点。但凭借浙江省纺织行业产业链完整、产业韧性足、民营企业活力强等优势,浙江省纺织行业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2022年规模以上纺织行业营业收入实现1.1万亿元。

2022年浙江省纺织行业总体运行情况

(一)行业主要指标增速有所回落

2022年,受行业周期性影响、市场需求不振以及欧美市场进口下降等诸多因素影响,浙江省纺织行业下行压力加大。2022年,浙江省规模以上纺织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1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规模以上纺织业、服装服饰业、化纤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15亿元、2238亿元、4143.1亿元,同比增长-2.8%、0.1%、6%,增速均较上年有所回落。

(二)出口增势好于全国

2022年,浙江省规模以上纺织行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761.8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化纤业出口交货值依然保持较大增幅(增长30.5%),服装服饰业增长5.1%,纺织业同比降幅为2.9%。据海关统计,2022年,全省纺织品服装出口5957.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2%,比全国增速(5.8%)高出6.4个百分点,总量占全国纺织服装出口份额超过27%,位列全国第一。

(三)创新投入保持增长

2022年,规模以上纺织行业研发费用同比增长7.9%,比营收增速高6.9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达2.5%,比去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比重创近年以来新高;新产品产值同比增长4%,新产品产值率达41.4%,比去年同期(40.6%)提高0.8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率创近年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人造革合成革基层材料一一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针织革基布,根据编织工艺的不同可以分为经编革基布和纬编革基布两个系列,每个系列根据产品的厚度、毛效、定型效果等又可细分为不同型号产品。不同的编制工艺和产品特性,使得公司革基布产品具备不同的功能性特点。公司革基布产品主要销往人造革合成革生产商,最终应用于鞋、箱包、家具、装饰材料等消费品。

公司产品销售继续以国内销售为主。公司国内主要销往浙江、福建、安徽、广东等省份。近几年,我国制革企业逐渐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乡镇转移,主要企业都集中在沿海一带,如福建、浙江、广东等省份,同时积极拓展内地市场如四川等省份。

公司一直致力于革基布传统工艺技术的改良,并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坚持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的生产模式,不断提升自身产能规模,降低单位能耗,形成可持续发展。

2022年度,公司产品销售14.77万吨,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34%;实现营业收入188,89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4%。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89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4%;净利润10,086.28万元,同比下降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37.7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5,196.36万元,同比增长61.11%,所有者权益124,554.84万元,同比增长140.3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其中,马知方、蒋苏德、倪宣明、田景岩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叶福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晓秋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共计募集资金69,020.00万元,坐扣承销费3,385.8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5,634.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82.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1.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2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8,618.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8,618.42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8,203.5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中马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坏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发展情况等较多不明朗因素等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项目建设相关的物流、人员、采购等均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土建工程延误,连带设备进场时间、招工培训计划都向后延迟,因此将其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5日16: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内

联系人:叶卓强、葛育兰

联系电话:(0578)8818980

传真号码:(0578)8818019

联系邮箱:yzq@yzmgf.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四)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议政策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批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68.7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51.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22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发展情况等较多不明朗因素等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项目建设相关的物流、人员、采购等均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土建工程延误,连带设备进场时间,招工培训计划都向后延迟。在建工程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年7月左右,机器设备分批到位,预计2023年11月设备到齐,12月可正常投入使用。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2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611.23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0万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基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考虑,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