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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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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117 公司简称:德业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884,022,644.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93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9,990,38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5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933,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30,080,84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要业务涉及光伏行业及包括除湿机等在内的家电行业。

(一)光伏逆变器行业

1、行业地位

公司全面覆盖储能、组串、微型逆变器产品矩阵,是行业内少见的实现三类产品协同增长的逆变器企业。其中,户用储能逆变器为公司竞争力较强的产品之一。

2、行业情况

装机需求稳步增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和环境成为制约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目前全球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并出台了光伏相关产业政策,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经济体都将太阳能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来源。结合光伏技术的更迭发展、发电成本的下降,近年来全球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迅速扩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 Bloomberg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已达到230GW,同比增长35.3%;我国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59.3%。从更长远的视角来看,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

逆变器替换市场开启。光伏电站的寿命一般是在25年,而逆变器使用寿命一般在10年左右,因此逆变器具有巨大的替换需求,为光伏逆变器市场贡献增量。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IHS Markit数据,预计至2025年全球光伏逆变器新增及替换整体市场规模将有望达到401GW。

光储配套大势所趋。储能是智能电网及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压力的重要支撑技术。随着光伏发电装机量的增加,能源储蓄这一配套需求的提升已成为必然趋势。未来随着储能技术的发展及国家的政策引导,储能产品甚至有望成为各应用场景的光伏发电系统的必需品。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储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储能行业的发展空间及可持续性将得到充分释放。

微逆市场快速扩容。光伏组件中的直流串联存在触电风险、火灾风险、施救风险等,而微型逆变器在光伏系统中采用的是并联设计,自带快速关断功能,可从根本上消除高压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且作为“组件级逆变器”,可对每块光伏组件的输出功率进行精细化调节及监控,还能跟踪最大功率点,具备数据采集能力。在中小功率分布式场景下,微型逆变器更具安全性,功能性,便捷性。目前,各国开始高度重视光伏的安全性,都曾出台政策、规范以鼓励提高光伏安全标准。光伏市场的快速增长叠加微型逆变器应用渗透率的提升,将带动微型逆变器市场快速扩容。据国际能源研究机构Wood Mackenzie预测,2025年全球微型逆变器出货量有望达到29.41GW,渗透率将达到16.4%。

(二)家电行业

消费升级带动行业需求。随着人们消费意识的提升,购买家电不再仅是为了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是通过优质的家电提升生活品质、分享最新技术给生活带来的改变。这种消费理念正使我国家电行业从政策刺激的消费增长模式向消费升级模式转型,消费者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效率、满足健康生活的考量日益增加,促使智能化、健康化、环保性和个性化的家电产品销量快速增长,从而带动了包含除湿机在内的健康家电的需求。

1、逆变器及储能电池

2、热交换器及环境电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850,748.44万元,较上期末增长116.83%,资产负债率(合并)51.93%,较上期末上升19.2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95,552.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89%;营业利润为175,644.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7.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740.9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2.2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张栋业、谈最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董事胡力明、朱伟元、陶宏志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884,022,644.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93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9,990,38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5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933,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30,080,84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董事张和君作为关联交易的主体之一,回避表决;董事张栋斌、张栋业系张和君之子,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验,出具了《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1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刘远进、贺仕林、来二航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法定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刘远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合理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而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益,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验,出具了《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

●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3个月内无持股变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除参加股权激励的情形之外。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884,022,644.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93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9,990,38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5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933,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30,080,84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思睿投资”)于2023年4月6日以书面函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高送转预案的提议。

(二)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高送转预案,主要基于如下几点理由:

1、鉴于公司近两年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议以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满足投资者相关合理诉求,更好的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5,519,968.69元,同比增长4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7,409,452.98元,同比增长162.28%,基本每股收益6.35元,同比增长140.53%。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充满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特提出以上高送转预案的建议。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412,488,542.43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411,392,614.18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实施条件。

4、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光伏行业近两年保持高速增长,同行业的主要上市公司也大多通过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大资本规模,从而对行业的整体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所提议的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当期实际经营业绩情况、满足公司当前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承诺: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时投同意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1,411,392,614.18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具备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实施条件。公司近两年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近3年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公司符合有关实施高送转的相关规定与条件,且公司不存在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相关情形。公司本次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的预案,与公司业务经营的增长情况匹配,通过股本规模的有效扩大,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更好把握行业与市场的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合理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持股变化

经征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3个月内无持股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3个月内也无持股变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除参加股权激励的情形之外。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也没有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二)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 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1号《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667,000股,发行价格3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6,917,58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4,716,981.1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1,290,530.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910,068.63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1,353,804,372.4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连同时任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5月,连同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环境”),时任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6月,连同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变频”),时任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8月,连同全资子公司萃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绩科技”),时任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5月9日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0,000.00万元,赎回63,000.00万元,余额为10,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德业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7,621.66万元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678.25万元。

注2: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9,383.33万元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913.99万元。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包括募集资金本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12.10万元。

注4: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8月转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其运行未满12个月因而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故不适用。

注5: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8月转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其运行未满12个月因而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故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7,621.66万元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678.25万元,该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8月转固,相关机器设备经安装、调试后于2022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因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故无法判断是否达到承诺效益。

注2: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9,383.33万元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913.99万元,该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8月转固,相关机器设备经安装、调试后于2022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因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故无法判断是否达到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风险等带来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带来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评定,基本薪酬情况如下:

2、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薪酬的方式,固定薪酬为每年9万元(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内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2、外部监事采取固定薪酬的方式,固定薪酬为每年9万元(含税)。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照《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评定。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以及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2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基本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给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下转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