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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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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17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21,799,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含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移动出行、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以构建较为全面的产业生态,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旗下现拥有长安汽车、欧尚汽车、凯程汽车、长安深蓝、阿维塔等自主品牌,其中长安深蓝、阿维塔为长安汽车近年发布的新能源品牌。长安深蓝定位为年轻、科技的数字纯电品牌;阿维塔定位为情感智能电动汽车品牌。此外长安汽车还通过中外合资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生产销售合资品牌车型。

公司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系列、欧尚系列、神骐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同时,打造了深蓝SL03、阿维塔11、Lumin、奔奔E-star等新能源车型;合营企业拥有新一代蒙迪欧、探险者、冒险家、飞行家、昂克赛拉、CX-5、CX-30等多款知名产品。公司众多车型深受市场欢迎和消费者的喜爱。

2022年,长安汽车克服多重不确定性因素的反复影响,经营质量总体可控,全年实现销量234.6万辆,同比增长2.0%,市占率同比持平;长安系中国品牌汽车销售187.5万辆,同比增长6.8%,居行业第二;长安系新能源车销量突破27万辆,同比增速大幅好于新能源汽车行业,以坚决的行动为党的二十大交出了长安答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12月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10732号),评级结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3-1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在长安科技产业园801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4月6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张博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鲜志刚先生投票表决;董事刘刚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德勇先生投票表决;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任晓常先生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华荣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其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6,887,741,937.47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5,458,452,218.57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545,845,221.86元,扣除2022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1,778,856,191.54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773,770.00元,减去处置子公司120,235,907.73元,2022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9,906,030,604.91元。2022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4,742,705,933.76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及股东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21,799,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2,341,544,663.5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同时兼顾考虑了公司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六 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八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九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鲜志刚先生、张博先生、刘刚先生、周开荃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 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继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并授权管理层与审计师协商具体收费标准。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十二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十三 关于择期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择期召开。董事会授权朱华荣董事长决定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

议案一和议案六的详细内容见《2022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将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披露)。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2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4月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其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2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将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6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3-1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219,811.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3,301,643.8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92,600,708.85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378,818,553.0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78,818,553.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8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1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交易,与合联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843.93亿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369.06亿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鲜志刚先生、张博先生、刘刚先生、周开荃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该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人2021年度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备注:因关联方2022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21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于2021年3月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以上协议已经长安汽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均为三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2023年各项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2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艾维女士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勇先生自201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自199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11.6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16.6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15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资格,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3-2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1-12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978,095,726.47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1-12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152,062,428.08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4,897,475.48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73,400,524.41元,主要包括老旧车型专属资产、生产线升级改造拆除的设备、传统发动机生产线、传统动力设备及模具等,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评估模型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6,201,964.50元,主要因公司向新能源、智能化转型,产品升级换代,原老旧产品停产,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无形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评估模型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533,334.00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8,095,726.47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公司2022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162,329.00元(包含2022年1-9月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净利润351,427,501.12元),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851,162,329.00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