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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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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88 公司简称:嘉元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未来如公司不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趋势,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强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随着铜箔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对铜箔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或者在技术研发换代时出现延误,将导致公司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及所带来的锂离子电池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利润来源于锂电铜箔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产业。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不断普及,锂离子电池尤其是动力锂离子电池需求量急速增长。在此背景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不断扩大产能,从而带动了锂离子电池负极集流体锂电铜箔需求的快速增长。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正处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提高过程,如果新能源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锂电铜箔核心技术迭代的风险

锂电铜箔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锂电铜箔厚度、单位面积质量、抗拉强度、延伸率、粗糙度、抗氧化性等技术指标,其中厚度对产品生产的影响为厚度越薄,负荷率越低、成品率越低、开工率越低和工艺成本越高,为解决上述生产工艺上的难题,需要锂电铜箔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工艺技术和研发实力。公司目前在极薄锂电铜箔上存在一定的技术优势,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如公司不能持续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升技术能力与产品性能,公司的锂电铜箔产品的经营及其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影响。

(4)产品结构单一和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产品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厂商,终端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在公司其他类型产品尚未大规模投入市场前,如果锂电铜箔产品销售受到市场竞争加剧、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因素的影响有所下滑,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铜箔行业在我国已发展了数十年,虽然行业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较高,但目前市场竞争也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发展,原有的锂电铜箔企业在报告期内不断扩大产能,部分标准铜箔企业相继进入锂电铜箔领域,通过对原有PCB用标准铜箔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或者新建产线来提升锂电铜箔产能,加剧了锂电铜箔市场的竞争。同时,部分其他产业的资金相继涌入锂电铜箔领域,进一步加剧了锂电铜箔行业的竞争。

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开拓新的市场,有效控制成本,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各细分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是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综合影响的结果。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7)公司未来产能过剩导致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多个在建铜箔生产项目,上述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规模将相应扩大,有助于提升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充分消化新增产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但如果未来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领域对高性能铜箔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或其他行业发展和技术变化导致铜箔市场产能过剩,将给公司的产能消化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04,455,734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450,653.70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7 %;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4,455,734股,以此计算拟转增121,782,29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426,238,028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3、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及标准铜箔的专业生产企业,深耕铜箔行业二十余年,在技术研发、生产工艺、产品品质、人才储备、管理创新等方面积累了较多技术和资源优势,在同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受益于新能源产业带来的旺盛需求,公司根据行业需求情况,持续研发和生产更薄、各项性能指标更优的铜箔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提升产品品质,不断夯实公司技术竞争优势和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4.5~12μm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及PCB用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覆铜板和印制线路板行业,最终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3C数码类电子产品等领域。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电解铜箔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途径。

公司主要通过采购铜线和硫酸等原材料,经过溶铜、生箔、后处理和分切全套生产工艺流程制成电解铜箔,主要以直销方式、部分以经销方式销售给客户。

2、采购模式

公司外购的原材料主要是铜线和硫酸。铜线和硫酸属于大宗采购商品,市场价格透明,货源充足。公司铜线和硫酸采购有稳定的供应渠道,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制定了与采购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供应商选择、采购业务流程、采购价格及品质管控等方面对采购工作进行了规范。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原则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公司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部根据生产状况和订单期限安排生产计划;技术研发部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工艺配制,稳定生产;生产部按客户要求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品质部根据产品检验规程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包装入库;销售部根据合同订单按期发货。

4、营销及管理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同时存在部分经销。销售的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对于有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主要客户,公司一般与其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或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报价方式、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一般性规定。在合同年度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约定产品类型、购买数量、采购金额、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公司根据订单及自身库存和生产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相关事宜。

5、研发模式

在研发方面,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结合为辅,目前已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公司内外协同的研发体系,构建了精细管理、高效合作、职责明确的研发绩效考核模式,专注于开展产品生产、工艺稳定、成本控制、品质提升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创新等。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极薄锂电铜箔、标准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覆铜板(CCL)、印制电路板(PCB)的制造,是锂离子电池行业、电子信息行业重要基础材料。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具体指:用于电子元器件、组件及系统制备的专用电子功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的制造,包括半导体材料、光电子材料、磁性材料、锂电池材料、电子陶瓷材料、覆铜板及铜箔材料、电子化工材料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电解铜箔概况

电解铜箔是指以铜料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金属铜箔。将铜料经溶解制成硫酸铜溶液,然后在专用电解设备中将硫酸铜溶液通过直流电电沉积而制成原箔,再对其进行粗化、固化、防氧化等表面处理,最后经分切、检测后制成成品。电解铜箔作为电子信息行业的功能性关键基础原材料,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线路板(PCB)的制作。

电解铜箔是覆铜板(CCL)、印制电路板(PCB)和锂离子电池制造的重要的材料。电解铜箔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锂电铜箔、标准铜箔;根据铜箔厚度不同,可以分为极薄铜箔(≤6μm)、超薄铜箔(6-12μm)、薄铜箔(12-18μm)、常规铜箔(18-70μm)和厚铜箔(>70μm);根据表面状况不同可以分为双面光铜箔、双面毛铜箔、双面粗铜箔、单面毛铜箔和甚低轮廓铜箔(VLP铜箔)。

(3)锂电铜箔行业情况

锂电铜箔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主要材料,在锂电池既充当负极活性材料的载体,又作为负极电子收集和传导的集流体,属于电解铜箔的重要品类,锂电铜箔通常厚度在18微米以下,使用最多的是12微米以下的铜箔,目前主流的是7-8微米、6微米锂电铜箔,4.5微米目前是国内外最先进且已规模应用在终端市场的锂电铜箔。

锂电铜箔产业链的上游是包括阴极铜、硫酸等在内的金属及化工原材料,铜材为锂电铜箔上游最主要的原材料,占锂电铜箔成本的绝大部分,铜材由铜矿加工而来。

产业链的下游是锂离子电池,终端是锂离子电池在消费电子、储能、电动汽车等领域的运用场景。在锂电池整体成本中占到5%-10%左右,但对于电池性能影响较大,尤其是对能量密度等参数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助力与扶持,消费电子产品逐年稳步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爆发式发展,储能行业也得以快速发展。受益于上述市场的快速蓬勃发展,锂电铜箔的需求量不断增长。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于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中国电子铜箔行业2021年度调查统计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锂电池铜箔实现产能29.3万吨,同比增长27.9%;产量23.8万吨,同比增长55.6%;销售量24.0万吨,同比增长60%;销售收入253亿元,同比增长109.1%。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测,受全球新能源汽车终端产销量及储能市场需求的强势带动,到2025年中国锂电铜箔出货量将达110万吨,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0%。

(4)电子电路铜箔行业情况

电子电路铜箔是我国信息产业重要的电子材料之一,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电子电路铜箔一般较锂电铜箔更厚,大多在12-70μm,一面粗糙一面光亮,光面用于印制电路,粗糙面与基材相结合。电子电路铜箔产业链上游与锂电铜箔一致,下游为PCB产业,主要用于印制电路板(PCB)、覆铜板(CCL)等产品的制造,终端的应用市场包括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5G、智能制造及新能源汽车等众多领域。

近年来我国电子电路铜箔产量快速提升,当前5G基站、数据中心建设将带动高频高速PCB用铜箔的需求,而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则带动大功率超厚铜箔需求增长,但国内企业生产的电子电路铜箔主要以常规产品为主,以高频高速电解铜箔为代表的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仍然主要依赖进口。

2021年发布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将高频高速、高层高密度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封装基板、特种印制电路板纳入重点产品高端提升行动,将应用于5G、工业互联网和数据中心市场的特种印制电路板纳入重点市场应用推广行动,同时将高端印制电路板材列为需要突破的关键材料技术。2022年1月,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将两项电子铜箔产品“极薄铜箔”与“高频高速基板用压延铜箔”列入其中。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助力与扶持,下游产业升级对国产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的需求不断增加,高端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的进口替代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有望带动国内电子电路铜箔产业进入新的成长通道。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于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中国电子铜箔行业2021年度调查统计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电子电路铜箔实现产能42.5万吨,同比增长13.0%;产量40.2万吨,同比增长20.0%;销售量39.6万吨,同比增长18.2%;销售收入371.6亿元,同比增长58.5%。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数据预测,到2030年全球电子电路铜箔出货量将达82.3万吨,中国电子电路铜箔出货量将达53.8万吨,2021-2030年CAGR分别为3.1%、4.8%。

(5)主要技术门槛

电解铜箔的生产技术是一种精细化、专业化程度高、各环节控制标准高的系列制造技术,需要通过长期的科研投入与长期生产实践的经验总结。电解铜箔生产技术门槛主要有,配方是电解铜箔的核心技术之一,其中添加剂决定了铜箔的产品性能和用途,各厂家调制的的差异大;同时,极薄铜箔的生产工艺控制难度更高,需要开发自动化设备在线监控保持工艺稳定,技术人员主要靠企业内部培养。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行业地位及变化

嘉元科技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重要基础材料;同时公司生产电子电路铜箔产品,主要用于覆铜板(CCL)及印制电路板(PCB)。报告期末,公司实现铜箔年产能达5万吨,铜箔产量5.29万吨、销量4.91万吨。公司目前是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已与国内主要大型锂离子电池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锂电铜箔的核心供应商。未来将继续坚持做好主营业务,做大做强铜箔产业,力争2023年实现电解铜箔产能达到10万吨,并加强在PCB高端铜箔领域布局,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深圳龙电华鑫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电华鑫”)、九江德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德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以下信息均来自于可比公司公开信息。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铜箔作为锂离子电池的负极关键基础材料,为满足动力电池和高端数码锂离子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方面的要求,极薄化成为未来主流发展方向。≤6μm锂电铜箔将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系主流锂电铜箔生产企业布局重心。相比于6μm 产品,4.5μm极薄锂电铜箔可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 5-10%,有效提升电池容量,进而提高新能源动力汽车续航里程,具有较大的市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1)PET铜箔

为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以及降低成本,锂电铜箔正在向高密度、轻薄化、高抗拉强度、高延伸率等方向发展。其中,复合铜箔拥有提升电池安全性、提高能量密度、降低制造成本以及兼容性强等性能优势,获得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PET铜箔是一种复合铜箔,它具有“铜-高分子-铜”复合的“三明治”结构,首先以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高分子膜作为基材,随后将金属铜层以先进工艺沉积于PET膜的上下两面。这种“铜-高分子-铜”复合结构最早应用于覆铜板。覆铜板是一种应用于电子信息领域的复合材料,由高分子树脂、增强塑料、铜箔、填充材料等制作而成。树脂基体作为覆铜板的主要组成部分,能够显著影响覆铜板的性能。常用的树脂基体包括聚环氧树脂、聚苯醚、四氟乙烯、双马来酰亚胺、氰酸酯、环氧树脂等。

PET复铜箔在未来存在运用于锂电池的可能性,对传统锂电铜箔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但PET铜箔阻值高、产热高,电池内部导热受阻进而影响电池充放电速度(倍率性能),同时PET铜箔表面缺陷多、磁控溅射工艺存在技术难点、加工稳定性差,面临着生产设备及工艺不成熟、生产效率及产品良率低等瓶颈,整体仍处于技术完善期,离大规模产业化还有一定距离,最终能否实际应用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紧跟铜箔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行业动态,成立复合铜箔研发小组,升级铜箔研发设备,招聘复合铜箔技术人才,新建PET复合铜箔试验车间并购置PET复合铜箔中试设备,积极开展PET、PP、PI等复合铜箔研发、验证工作,尽快实现试产。

(2)钠电池

随着动力电池领域的需求越来越大导致锂离子电池的材料供不应求,室温钠离子电池的研究重新兴起。

钠离子电池与锂离子电池的工作原理类似,能量密度稍逊,但低温、安全和倍率性能突出,且成本优势显著。与锂不同,由于铝和钠在低电位不会发生合金化反应,钠离子电池正极和负极的集流体都可使用廉价的铝箔而不是成本更高的铜箔,钠离子电池集流体铝箔与锂电池基本相同,性能要求基本接近。

由于目前钠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不及锂离子电池,在高速电动汽车领域锂离子电池的主导地位目前无法撼动;而在固定储能方面,由于对体积和质量要求不高,钠离子电池有广阔的前景。未来钠离子电池若大规模推广及应用将对锂电铜箔出货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0,845,431.09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5.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04,370.05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5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括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管理层讨论和分析、重要事项和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要点。

(2)经审议,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报告就2022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监督情况进行了总结。

(2)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监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整体财务状况进行预计。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504,370.05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4,455,73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67,450,653.70元(含税)(实际分派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额为准)。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17%,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4,455,7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121,782,29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26,238,028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3、公司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予以通过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2022年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所作的工作,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等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监事的2022年度薪酬金额为1,652,484.04元。

(2)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业绩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航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家恒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2)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立信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立信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428,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23,858,490.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9,569,509.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9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43 号)。

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4,835,377.36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5,164,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

3、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57,4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7,488,427.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9,100,895.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391.56万元(不含手续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54.12万元;2022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21.27万元,2022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5,918.02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54.12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4,110.6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3,408.2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029.76万元(不含手续费),2022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011.37万元,2022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488.4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2,597.35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760.51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066.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885.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3、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3,836.76万元(不含手续费),2022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944.2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3,836.76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944.2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4,952.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80.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经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可转债”)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0,257,493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梅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4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e.sse.com.cn)披露的《嘉元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公告中所述的“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实际为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项目于2021年1月方完成备案,故公告中项目名称尚为暂定名。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5000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以上募投项目实际节余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1407702519000005068)。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3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 IPO 募集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00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根据其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因该账户为募集资金总账户,故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下转2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