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1版)
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快速发展,新型处理器内核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与高性能的处理器相匹配,英特尔和AMD新一代处理器平台都将支持DDR5,从而令DDR5的渗透率加速提升;主流SoC厂商新一代产品都将支持LPDDR5,也加速了LPDDR5渗透率的提升。2022年,公司发布了DDR5内存模组和LPDDR5嵌入式存储,正在进行市场推广阶段。
(3)智能可穿戴设备对存储的小尺寸、低功耗、高性能提出更高要求
据市场研究机构Counterpoint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智能手表出货量同比增长12%。存储器作为可穿戴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影响可穿戴设备的性能、尺寸和续航能力。伴随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在各垂直领域应用程度的加深,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将持续扩容,可穿戴设备对存储器的需求也将显著增长;同时,可穿戴设备因为功耗、空间的限制,对存储器的能耗比、尺寸、稳定性等多个特性指标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公司深度布局智能穿戴市场,开发了eMMC、UFS、eMCP、ePOP、LPDDR等满足智能手表、AR/VR等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存储解决方案。2022年,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可穿戴客户保持密切合作,持续开发领先的穿戴存储解决方案。
(4)汽车智能化的发展推动汽车存储应用加速落地
在汽车智能化的发展路径中,数据处理不仅需要转向云端服务器,而且智能汽车的本地存储需求也将显著增长。汽车存储从基本的动力系统、传感器、连接器采用的SRAM、Nor Flash、EEPROM、MCP、小容量eMMC和LPDDR4,转向以ADAS、信息娱乐系统驱动的大容量eMMC、UFS、LPDDR4X/5、BGA SSD等存储产品。公司已推出适用于智能汽车的eMMC、UFS、BGA SSD和LPDDR等产品,正在进行市场推广阶段。
(5)企业级存储市场迎来发展契机
受益于AI和云技术的发展,服务器市场的存储需求长期向好,根据CFM闪存市场分析,到2025年服务器市场将成为NAND Flash和DRAM最大的应用市场,超越目前应用占比最大的手机市场。
存储厂商在企业级存储市场纷纷扩大布局,存储原厂率先推出高性能的DDR5模块、CXL DRAM、HBM高带宽存储以及eTLC NAND、eSSD等存储产品,不断扩充U.2、U.3、E1.S、E1.L、HHHL等规格的企业级SSD。与此同时,国产厂商基于自研主控芯片、固件等技术,依托国产化的大趋势和本地化的服务能力,在国内企业级SSD市场逐渐崭露锋芒。公司已推出适用于数据中心应用的固态硬盘和RDIMM产品,正在进行市场推广阶段。
(6)AI云计算的高速发展,对高性能存储器带来新需求
随着AI和云计算的发展,单个处理器芯片上集成越来越多的内核,以满足服务器数据密集负载的需求,而DRAM的带宽和容量也需要与处理器的高性能相适应。为了满足人工智能等场景对高宽带、高容量内存和极致算力的需求,DDR5、CXL DRAM、SCM以及HBM等高带宽存储技术在高算力领域被寄予厚望。公司目前正在研发DDR5 RDIMM,暂未涉足其他高带宽存储技术领域。公司将保持对新技术、新应用的持续关注。
(7)QLC NAND有望在移动端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
每个Cell单位存储1 bit的SLC和每单位存储2 bit的MLC NAND,P/E寿命更长和可靠性更强,不过单位成本高昂,更适用于工业级存储领域。在PC、Mobile等消费终端和多数企业级应用,容量密度和性价比更高的TLC NAND占据着主要市场。每个单位存储4个bit的QLC NAND,存储密度相对于TLC NAND再提高33%。随着QLC性能不断优化,在主控不断进步的纠错技术下,QLC存储凭借成本优势,将在成本至上的消费领域逐步扩大应用,甚至在移动端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正在积极开发布局基于QLC的存储解决方案。
(8)先进封装服务存算一体
目前,封装技术正不断从传统向先进封装演进,先进封装技术提升芯片整体性能成为集成电路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据Omdia预测,随着5G、AI、HPC等新兴应用领域需求渗透,2035年全球Chiplet市场规模有望达到570亿美元,2018年-2035年CAGR为30.16%。先进封测技术可服务于存储和计算的整合,在解决高算力芯片的“存储墙”、“功耗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将积极探索先进封测与存储技术的整合和协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569.27万元,较上年增长14.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21.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78.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3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佰维存储 证券简称: 688525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266.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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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差异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2022年12月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5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2022年12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2022年12月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7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13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除此之外公司还有一个验资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属于验资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尚未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佰维存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佰维存储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佰维存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2,266.02万元,少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5: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维存储”)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956.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10.1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6,266.6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2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66.0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956.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自筹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1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承销及保荐费用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由券商直接扣除
(三)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266.68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956.4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0.1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佰维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佰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佰维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维存储”或“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8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15.9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567.0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 3,183.0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3,183.00 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度1月1日起执行。
公司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度11月30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佰维存储 证券简称: 688525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922,008.3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当期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2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分配利润,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存储器行业作为半导体行业中最重要的分支之一,其行业特征具有上游产能集中、下游需求多变的特点,上游厂商的竞合、技术的快速更迭及下游应用需求的多变等因素导致存储器价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存储晶圆规格趋同,供应集中,下游电子产品发展日新月异,需求多样、多变,供需之间无法完全匹配,因此存在短期性的供需失衡,导致阶段性和结构性的供给过剩/不足,从而导致存储器价格的短期波动。从长期来看,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数据存储和交互需求不断增长,整个存储器市场亦随之不断增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存储器的研发、设计、封装测试、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嵌入式存储、消费级存储、工业级存储及先进封测服务。公司紧紧围绕半导体存储产业链,构筑研发封测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在存储介质特性研究、固件算法开发、存储芯片封装、测试方案研发、全球品牌运营等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并积极布局芯片IC设计、先进封测、芯片测试设备研发等技术领域,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开发迭代新的技术平台。公司通过持续加大产品技术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与行业新兴应用相结合的高性能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和利润,回报广大股东。因此,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保证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储备、提升工艺水平、扩充高端人才队伍,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受到持续紧张的全球地缘贸易关系、国际局部冲突升级、欧美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充满不确定性,消费市场增长乏力,景气度持续低迷,半导体产业链亦遭受到巨大冲击,特别是下半年存储市场供需关系恶化。受外部市场等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净利润和毛利率较去年均出现大幅下降,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21.87万元,同比下降38.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78.26万元,同比下降44.37%。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研发创新、 生产经营、人才引进的需求。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研发投入大、资金量需求大,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长远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故公司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分配利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攀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