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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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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认为:天健在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计估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近年来,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支出的产品质保费用占质保期加权平均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为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5%计提售后质量保证金。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4%计提售后质量保证金。

(二)变更原因及依据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实际支出的产品质保费用占质保期加权平均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公司原采用预提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已不能充分反映目前的情况。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拟对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予以变更调整,由5%变更为4%。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将取决于公司2023年度的产品销售情况。鉴于公司处于发展期,业务增长速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受半导体行业周期调整的影响,公司亦无法预估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动情况。因此,公司目前暂无法确定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指标的预计影响金额。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情况为:2022年测算增加1,685.29万元,2021年测算增加745.21万元,2020年测算增加428.76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查了公司作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并将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认为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拓荆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

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4日,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一”)及“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二”);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00,000.00元及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一与募投项目二形成形成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拓荆创益出资,以共同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增加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沈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2月15日办理完成沈阳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事宜并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的沈阳子公司名称为“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拓荆创益100%股权。

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募投项目一及募投项目二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增加拓荆创益与公司共同作为募投项目一、募投项目二的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3年02月15日;

(4)法定代表人:刘静;

(5)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2号楼、3号楼;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拟增加拓荆创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一和募投项目二,公司拟以用于募投项目一和募投项目二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00,000.00元,以及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一与募投项目二形成的非货币性资产向拓荆创益出资。该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按相关规定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594,190.20元,以非货币资产认缴的拓荆创益出资额(计入拓荆创益实收资本的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高于非货币资产评估值的范围内具体确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除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向拓荆创益出资是出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便于拓荆创益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本次用于公司向拓荆创益出资的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与拓荆创益(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前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拓荆创益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拓荆创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一及募投项目二;同意将拟以用于募投项目一和募投项目二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00,000.00元,以及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一与募投项目二形成的非货币性资产向拓荆创益出资;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及“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并使用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形成的部分非货币资产向拓荆创益出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发展规划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设立募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是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五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经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公司发展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预算,具有合理性。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叶五毛、刘忠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发展规划的审慎决策,有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发展规划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设立募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是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6月23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piotech.cn)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6月28日13:0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锡婷

电话:024-24188000-8089

传真:024-24188000-8080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