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寿仙谷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系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有效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于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拟以2022年度薪酬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监事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2024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使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募投项目公司一般账户。该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寿仙谷”)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658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3,600,000张,期限为6年。扣除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155,660.3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5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74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7,000.0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0,992.29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519,346.8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49,308,999.52元,其中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00,000.00元。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370,468.07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70,499.88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理财收益1,048,141.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2,957,172.43元,其中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4,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957,172.43元。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6,376,955.13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31,695.51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727,860.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4,039,773.41元,其中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3,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039,773.41元。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5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3,980,000张,期限为6年。扣除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7,133,6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28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7,299.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8,707,999.7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6月16日,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1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饮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1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药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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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23日,公司、寿仙谷饮片、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农商银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23日,公司、寿仙谷药业、武义农商银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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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83,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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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暂时闲置的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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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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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药业”)
3、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饮片”)
4、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寿制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资金预算的安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寿仙谷药业、寿仙谷饮片、康寿制药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义县支行、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兴业银行义乌分行、宁波银行金华武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信银行武义支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
2023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6亿元,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总额范围内可相互调剂。对外担保额度分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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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
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对外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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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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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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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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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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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预计额度,担保相关事项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目前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
2、公司无违规或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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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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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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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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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履行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程序,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3年度的审计报酬。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80号文同意,公司3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仙转债”,债券代码“11358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寿仙转债”自2020年12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寿仙转债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071,690股,其中,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寿仙转债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431股,公司总股本由197,195,916股变更为197,203,347股,注册资本由197,195,916.00元变更为197,203,347.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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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6月5日,《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寿仙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建设期为36个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2024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658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3,600,000张,期限为6年。扣除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155,660.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5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74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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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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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和“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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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和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分别由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为36个月。以上2个募投项目由于设计时间较早,公司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对原设计规划进行了阶段性的调整优化,同时,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故相关生产线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现公司结合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决定将以上2个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5月31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项目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2024年5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2024年5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寿仙谷”)于2023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拟使用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门登记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
3、财务部门根据汇总表,将所统计的每月度发生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同意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将该台账逐月抄送至保荐代表人处,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使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募投项目公司一般账户。该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寿仙谷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寿仙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寿仙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113585 证券简称:寿仙转债
证券代码:113660 证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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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寿仙谷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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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四)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函(见附件2)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寄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2:00-13:00,13: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佳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邮 编:321200
电 话:0579-87622285
传 真:0579-87621769
电子邮箱:sxg@sxgoo.com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函
● 报备文件
寿仙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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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