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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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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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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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全面落实董事会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克服市场波动不利影响,实现营业收入 171,449.16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98.3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2,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497,742.8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5,342,257.16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7月31日到位,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2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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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费用包括证券保荐承销费24,956,320.00元和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12,541,422.84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7,939,300.00元,支付募投项目款76,436,257.8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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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 2022年5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招行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1902984310602)余额为0.00元;方圆机电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50162640800000217)余额0.00元,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28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城军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5月2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38.2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城军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长城军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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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和延伸,主要内容是技术改造及产能提升,设备等陆续投入后就能开始生产,进而提升产能,上表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整体验收日期。
注2:迫击炮弹及光电对抗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已签订的合同,未能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注3;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接到军方订货较少及部分产品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注4:高强度锚固体系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2022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原材料圆钢和线材的价格较立项时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产品。
● 委托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以上投资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实施方式
1.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协议等,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预计受托方为公司的合作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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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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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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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1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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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 5月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518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公司518室
电话:0551-62187330
邮箱:ahccjg@ahccjg.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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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高申保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申保、蒋宗明、何勇、张胜、王强、张兆忠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2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研究谋划、协调沟通、督促落实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城军工制度要求,规范履职,勤勉尽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657,25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3年,公司计划投资11596.28万元用于基本建设、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日常设备更新等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22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长城军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长城军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在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拟开展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2023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2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投资突出主业,持续推进科研设备升级、生产线自动化更新改造,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工艺技术水平和产能,与公司发展相适应,同意公司2023年度投资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监事按其所在公司岗位及所担任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他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权。公司监事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长城军工各环节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的内控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长城军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董事会同意授权2023年度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4026.17万元。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利用关联方的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2)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3.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2)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在董事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需要,参考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2023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说明:
1.公司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采购母公司的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纳米金属箔片等材料,全年预计金额1570万元;
2.公司子公司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安徽军工融合发展有限公司的“Q235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全年预计金额1400万元;
3.公司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成年度军品订单,受生产场地限制,需租用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全年预计支付租赁费450万元及水电费15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给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预应力锚具,全年预计金额100万元。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4026.17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二)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利用关联方的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4年01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5)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45名、注册会计师23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员有95名。
(7)业务规模:中证天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8,882.5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385.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14.90万元。2022年度,中证天通为1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1,667.00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医药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8)历史沿革: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2021年11月2日成为首批完成证券期货审计业务备案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中证天通计提了1,203.4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中证天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2009年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2年开始为国投新集、丰原药业、长城军工、安孚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11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8年至今为内蒙华电、长城军工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
朱来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年3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参加美亚柏科、四方股份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权、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来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拟收取费用合计80万元,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证天通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续聘中证天通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是在充分考察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作出的。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是在充分考察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做出的,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3〕证审字21120007号),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983,444.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506,323.4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657,25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8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主要原因是公司投入军品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军民品相关的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资本性支出较大,故将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城军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