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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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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

202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兑回限制期为自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至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

2、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可以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将导致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数量为39,794,000份,对应公司A股股票397,9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02%。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7,700,000份GDR(代表277,000,000股A股),承诺遵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4、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自2023年4月27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起可以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

5、根据GDR跨境转换安排,GDR跨境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新发行A股股份或流通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对公司股本亦无影响。

一、本次发行的GDR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9),就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的附条件批准并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以及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GDR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

(二)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就本次发行的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397,940,000股于2022年12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持有人为本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三)GDR上市情况

公司发行的39,794,000份GDR于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全称为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上市代码为DFSH。

二、本次GDR跨境转换安排及兑回限制情况

(一)GDR跨境转换安排

本次发行的GDR上市后,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GDR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已经完成跨境转换机构备案的跨境转换机构共6家,其中4家可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开展跨境转换业务。

跨境转换包括将A股股票转换为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GDR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跨境转换机构通过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跨境转换专用证券账户办理因生成、兑回GDR引起的境内基础证券A股股票非交易过户。境外市场投资者生成或兑回GDR的,中国结算对GDR的存托人和跨境转换机构发送的指令进行匹配,匹配一致并确定相关基础证券A股股票足额后,于该交易日日终办理相应境内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非交易过户。

跨境转换机构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在境内市场进行A股交易,并要求存托人生成或兑回GDR。具体而言:

1、生成: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买入A股股票并交付给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GDR并交付给投资者。由此生成的GDR可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兑回: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GDR,存托人将该等GDR代表的A股股票交付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A股股票,并将所得款项交付给投资者。

(二)兑回限制情况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兑回限制期为自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至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在此期间,公司本次发行的GDR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将不超过39,794,000份,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为397,940,000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数量为39,794,000份,对应A股股397,9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02%。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7,700,000份GDR(代表277,000,000股A股),承诺遵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GDR兑回安排及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兑回限制期为自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至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

本次发行的GDR自2023年4月27日起可以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将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A股市场流通交易。

在GDR存续期的数量上限范围内,跨境转换机构亦可以根据投资者指令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从境内市场买入A股股票并指示存托人生成代表其所购入A股股票的GDR,生成GDR将导致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相应增加。

在公司GDR进行跨境转换的情况下,公司GDR数量不得超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根据GDR跨境转换安排,GDR跨境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新发行A股股份或流通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对公司股本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