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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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

202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建亮 罗贵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45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晓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晓希”)通知,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淄博晓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权质押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4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7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控股管理人,具体事项及进展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收到债权人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的公告》(2022-059)、《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2022-060)、《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69、2022-079、2022-087、2022-088、2022-091、2023-011、2023-012)。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转发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京01破199号之一〕,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上述六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5月19日前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傅军先生通过新华联控股间接控制公司69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5%,傅军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将对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的稳定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2、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为新华联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无资金往来,未对其提供担保,无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新华联控股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的破产重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载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