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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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事项。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黄峰、陈荣根、杨栋锐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75号),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7,003,429,253.34元,比上年下降3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588,902.00元,比上年下降166.65%;资产总额19,357,894,340.10元,比上年下降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14,134,510.06元,比上年下降3.4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75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73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博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及上述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1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夏曙东、夏曙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许诗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8531号),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标的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未实现2022年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以现金的方式并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了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盘天”)原股东持有的51%的股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厦门盘天合并层面的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1,925.5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896.73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以1,896.73万元为准,低于业绩承诺的净利润6,280万元,完成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的30.20%。针对上述业绩完成情况,根据《收购协议》,交易对方核心股东张英杰等10名股东将合计以现金方式补偿公司3,261.51万元。由于公司尚未支付2021年业绩完成后的应付转股价款和2022年相应的股转价款合计2,659.44万元,抵扣后,交易对方核心股东张英杰等10名股东需向公司支付补偿款合计602.07万元,具体每位股东的支付金额按照《收购协议》执行,公司督促其以现金完成补偿。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置入资产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8532号),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累计发生额)。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于2023年度可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按照《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允许的公益事业范围捐赠财产。
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文版和英文版),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准确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业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业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去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陈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学东先生的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学东先生因公司内部岗位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史广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请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周三)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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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7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含2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各子议案相对应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子议案7.01《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2)子议案7.02《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12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3年5月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4层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提
电话号码:010-50821818
传真号码:010-5082200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tf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4层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3
2、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7: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75号),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7,003,429,253.34元,比上年下降3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588,902.00元,比上年下降166.65%;资产总额19,357,894,340.10元,比上年下降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14,134,510.06元,比上年下降3.4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75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经营业务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并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14,551.73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3,131.82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3,967.4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412.6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0.9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15,964.33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3,162.75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22,585.74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585.74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87,632.07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25,349.86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565.37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36,847.5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7,720.3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758.6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3,070.16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323.98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99,885.90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19,885.90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1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内容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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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13,175.2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3,143.8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2.4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11.99万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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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2,325.1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566.0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1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0.6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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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3,824,980.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8,978,788.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82,498.08元,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419,421,271.13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588,902.00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3,824,980.84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日常研发、销售、生产、渠道建设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
三、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588,902.00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3,824,980.84元,不满足《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对外采购等日常经营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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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千方”)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201号
法定代表人:韩婧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电脑打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委托加工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生产、加工、制造、组装计算机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量设备。
股权结构: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北大千方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北大千方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3,022,913,878.22元,负债总额2,170,287,603.22元,净资产852,626,275.00元;2022年营业收入847,350,575.80元,利润总额-446,260,355.59元,净利润-377,969,066.97元。
北大千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捷通”)
成立日期:200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留学生创业园405号
法定代表人:郑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衡器产品的生产、开发、销售;称重仪表技术开发;软件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智能交通系统技术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智能交通产品销售、技术开发;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郑力持股20%,聂建民持股15%。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河南捷通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河南捷通资产总额121,652,580.13元,负债总额70,054,326.22元,净资产51,598,253.91元;2022年营业收入88,402,685.60元,利润总额251,200.03元,净利润570,421.84元。
河南捷通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河南捷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河南捷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冠华天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天视”)
成立日期:2005年5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202号
法定代表人:姜煜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
股权结构: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冠华天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大千方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冠华天视资产总额425,807,918.94元,负债总额326,196,330.17元,净资产99,611,588.77元;2022年营业收入170,468,563.48元,利润总额7,830,314.49元,净利润8,161,002.27元。
冠华天视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系统”)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南)1277号
法定代表人:张鹏国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宇视系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宇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宇视系统资产总额2,550,699,207.32元,负债总额2,244,032,294.74元,净资产306,666,912.58元;2022年营业收入4,165,537,594.29元,利润总额42,982,343.02元,净利润37,962,597.60元。
宇视系统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名称: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盘天”)
成立日期:2006-02-14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F-A754
法定代表人:张英杰
注册资本:1,2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客运索道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衡器制造;衡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其他股东持股49%。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厦门盘天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大千方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厦门盘天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385,002,779.36元,负债总额193,078,226.83元,净资产191,924,552.53元;2022年营业收入230,516,460.98元,利润总额22,592,029.95元,净利润19,255,744.72元。
厦门盘天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厦门盘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盘天(厦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被担保人名称: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空港”)
成立日期:2008-06-1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4层406室
法定代表人:黄思平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00%,黄思平持股15.00%,北京华宇佳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华宇空港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宇空港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140,423,697.98元,负债总额79,306,215.35元,净资产61,117,482.63元;2022年营业收入100,237,104.44元,利润总额2,822,002.68元,净利润2,560,184.53元。
华宇空港其他股东黄思平、北京华宇佳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核心员工及其他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因此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华宇空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华宇空港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该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13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13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债务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下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7,656.16万元。具体如下:
(一)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及其旗下各成员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445.95万元。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项下子议案《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曙东先生、夏曙锋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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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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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