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19 公司简称:亚星化学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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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首期 5万吨/年CPE装置项目和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项目已建成投运,现就2022年度CPE和烧碱行业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CPE
2022年,随着国内房地产行业萎靡,市场需求不足,且出口市场疲软,整体CPE行业处于供大于求。预计2023年CPE行业产能陆续释放,市场竞争态势仍持续加剧。
2、烧碱
公司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在行业内属于较小规模,但工艺先进。氯碱行业是基础化工行业,下游用途广泛,主要下游用户为氧化铝、造纸、化纤、印染、纺织、化工等。目前,氯碱产业整体来说仍产能过剩,但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氯碱新进门槛提高,获取新的产能指标较难,落后产能逐步淘汰退出,总产能的增量较为可控。国家环保治理检查经常影响规模较大氯碱企业的正常开工,且氯碱企业也根据利润情况主动调节开工率。
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政策的实施,对公司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以及成本控制方面带来的一定的压力,给日常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借搬迁的有利时机减包袱、调结构、更新装备、优化工艺不断促进产业升级。
在报告期内,公司CPE产品销售重点放在高附加值产品领域,在产能恢复低位的情况下,销售主要面向高端客户,增加直销占比,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大幅有所提高。未来随着产能增加,市场形势的变化,客户群体的变化,利润空间有可能进一步受到压缩。
在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基本能实现产销平衡,价格波动不大,公司借助搬迁机会更新装备并优化先进工艺,产品毛利趋于稳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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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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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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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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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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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公司紧紧围绕“搬迁建设”和“恢复生产”双核主线开展工作。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亿元,同比增加6.54亿元,同比增长339.36%,继续呈现大幅恢复性增长趋势; 2022年公司按期完成老厂区4宗土地收储工作,确认资产处置收益9,354万元。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7.51万元,搬迁复产后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仅依靠两套装置即实现扭亏为盈。2022年受到实施非公开发行等因素影响,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6.38亿元,较期初增长179.05%。
2022年1季度公司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建成并逐步投产运行,加之上年1-5月处于企业搬迁“空档期”,导致2022年营业收入等指标同比增幅较大;“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即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预计2023年6月完成调试并进行投料试生产。
2022年,公司相继办理完成了老厂区原潍国用(2010)第 C053号、原潍国用(2014)第 C014号、原潍国用(2010)第C036 号、原潍国用(2010)第C0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收储手续。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同步确认了该部分资产处置收益9,35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老厂区还剩余潍国用(2010)第C052号国有土地因涉及土地修复工作尚未结束,仍待继续推进收储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搬迁补偿款12.51亿元,余约1.67亿元补偿款公司将继续积极申请拨付。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与2022年6月21日公告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4号)内容,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72,115,3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 979, 933.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 020, 063. 48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2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8427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8 月 24 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020,063.48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97,020,063.48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3-02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上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3-01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1998年12月脱钩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合伙人数量:2022年末97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4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2年末136人。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收入:7.40亿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5亿元
2022年度上会为5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63亿元,涉及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上会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了职业保险,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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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唐家波,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素霞,拟任签字会计师李保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上会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上会2023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对上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上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上会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上会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3-01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四、批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五、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4,963,269.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84,303,649.7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29,340,379.95元,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六、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3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共计50万元),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七、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八、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九、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一、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3-020)。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二、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改善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资产结构,公司拟以实物方式或自有资金向亚星新材料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3-021)。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三、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四、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23-022)。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3-01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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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春节假期,下游减产停产较多,春节后下游恢复缓慢,且出口市场一直低迷,一季度烧碱产品价格持续下滑走势,而氯化聚乙烯价格一季度后期受成本影响略有上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聚乙烯、工业盐。一季度工业盐的价格有下滑的趋势;聚乙烯一季度的价格原材料价格小幅上涨。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进行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调试工作,预计6月完成调试并进行投料试生产;1.2万吨/年水合肼(浓度100%)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能评手续已办理完毕,预计2023年内开工建设;第二套5万吨/年CPE项目成品库房已建成投用,主装置桩基工程完成施工,后续将在仔细研判未来市场发展以及公司战略布局等基础上妥善安排建设工作。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的主要经营情况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且仅作为阶段性经营数据供投资者参考,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全年业绩情况。具体数据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3-02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4号)批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115,3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933.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020,063.4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2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8427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020,063.48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97,020,063.4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对募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西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到账时尚未支付或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中,公司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同时,经核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七、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同时,经核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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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3-02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
●增资金额:以实物方式或自有资金方式对亚星新材料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的经营发展,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实物方式或自有资金方式对亚星新材料进行增资3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亚星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3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实物方式或自有资金方式对亚星新材料进行增资30,000万元。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3MA3QCCHJ87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海滨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2日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下营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亚星新材料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56524.6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128.3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314.02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布局,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稳定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的发展,公司拟以实物方式或自有资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
公司本次对亚星新材料以实物方式或自有资金方式进行增资,可有效改善公司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搬迁项目的推进,有利于促进亚星新材料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后,亚星新材料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3-01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主席张连勤女士主持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认为:
(1)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审慎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及全体员工权益的行为,也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3、2022年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4,963,269.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84,303,649.7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29,340,379.95元,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3-020)。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八、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九、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23-022)。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