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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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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努力提高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科学化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并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忠实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在职责范围内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2,557,169.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1.09%,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累积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同时存放超募资金,暂不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5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6.4万股。

董事司建伟、杨玉宝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9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凌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2,557,169.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1.09%,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累积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监事刘开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开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开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开锋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经审查,监事会一致同意提名朱倩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0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累积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配利润为14,821.5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2,557,169.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1.09%,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累积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1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号),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元信息”)获准公开发行23,8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26.9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1,56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014,461.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550,53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8日出具“众会字(2019)第734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429.96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1.4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731.49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34.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95.11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款64,156.50万元,扣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4,664.18万元(含税)后的余额。

注2: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中不包含未到期银行结构性存款12,5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31.8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41.59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7551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1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026.32万元。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0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普元信息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普元信息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公司募投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2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友毅,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在众华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3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陆友毅、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4.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21.2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3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监事刘开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开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开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开锋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提名朱倩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朱倩容女士简历

朱倩容,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硕士学位。2003年至今,一直任职于普元信息,现任公司技术交付中心高级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倩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4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1.4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55.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34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未使用金额未包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同时存放超募资金,暂不注销。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5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97%。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1.4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55.0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026.3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026.3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普元信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普元信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6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俭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16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5.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俭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3)。

4.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5.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5万股。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6.4万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已就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7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

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原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拟变更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26号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8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二)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邮编:201203

联系人:逯亚娟

电话号码:021-58331900

传真号码:021-50801900

电子邮箱:info@primeton.com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