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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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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4,507,527.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相关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65.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2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8.24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64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6.5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37.6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965.06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65.06万元。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