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龚德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龚德雄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龚德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和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龚德雄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前,龚德雄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9%。
●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龚德雄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87,50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德雄先生未实施上述集中竞价减持计划。鉴于龚德雄先生已辞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提前终止其于2023年1月12日向公司发出的减持股份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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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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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未实施减持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未实施减持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鉴于龚德雄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因此其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